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8日专电(记者刘懿德)为还债务不择手段、专砸高档汽车车窗盗窃物品、连续作案7起终落网……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任某某、陈某某因砸车窗盗窃物品数额较大,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二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所欠外债多,为尽快解决外债问题,便与任某某商议去外地以砸车窗的方式盗窃车内物品。
为实施作案,这2名被告人驾驶陈某某所在公司车辆,从呼和浩特市来到地处牧区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据办案法官介绍,这2名被告人到达该旗百灵庙镇后,一般在凌晨时间出门寻找适合作案的车辆,各类高档汽车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
从2015年12月底至今年1月上旬,这2名被告人共连续实施砸车窗盗窃物品案件7起,累计窃得现金、高档香烟、手机等总价值1.3万余元。
被告人陈某某、任某某连续实施砸车窗盗窃,社会危害较大。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并抓获了2人;检方依法审查起诉后,于近期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这2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公众,车主离开车辆时,车内尽量不要留存贵重物品;停车时,尽量停在有监控视频覆盖的区域。一旦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刘懿德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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