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20岁的朱某娟报警称自己在白云路某会所KTV陪酒时,醉酒后被客人强奸。接警后,盘龙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依法开展调查。结果发现,朱某娟涉嫌卖淫,迫于男友要与其分手的压力,才编造了被强奸的故事。
据悉,报警女子朱某娟6月23日晚9时许,跟随老同学付某华到会所KTV进行有偿陪酒服务。当晚10时许,其在会所某包房卫生间内与男子王某林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王某林支付嫖资给朱某娟。6月24日晚,朱某娟继续到该会所KTV进行有偿陪酒服务。之后,朱某娟迫于男友要与她分手的压力,于6月27日,向公安机关谎报其酒后“被强奸”的警情,并主动向媒体爆料。
目前,盘龙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朱某娟卖淫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对王某林嫖娼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对会所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给予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将会所违法违规经营情况抄告文化、工商等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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