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保监会今天发布文件,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面对外界“两年不足60单”、“彻底失败”等等的质疑,监管部门如何看待这个本就小众,如今确实客户寥寥的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呢?
“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简单地说,就是提前消费老人身后房产的价值,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晚年生活。
2013年,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逐步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2014年6月,保监会发文宣告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地方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至今已经过去两年有余,不过,试点产品和投保数据上看,确实“不够规模”。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据了解,自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以来,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公司在售的“幸福房来宝”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两年、一款产品、不足60人投保,此前这样的试点数据在网上引发过很多吐槽,认为试点失败,产品不符合中国国情。
不过,在监管部门看来,不能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老年人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袁序成介绍,从试点情况看,该业务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特别是无子女老人不存在将房产留给子女的问题,因而对这项业务很感兴趣。这款产品的参保老人中,有四成为无子女老人。
而两年的试点,从这57位老人身上,我们究竟获得了什么呢?袁序成表示,成效有五方面: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反向抵押保险业务从无到有,成为国内唯一投入运营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的一个金融产品,为保险业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增加社会养老保障供给探索了一条新路。第一,逐步突破了房地产管理、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障碍;第二,打通并理顺了涵盖评估、公证、抵押、登记等环节在内的业务流程;第三,探索出反向抵押保险业务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管控手段;第四,普及了反向抵押保险的一些知识,提升了社会的认知度;第五,增加了养老金的来源,有效改善了投保老年人的生活。
保监会此次发文宣布,延长试点期间两年到2018年6月30日,将有利于进一步摸索和积累反向抵押产品业务管理和监管经验,完善市场环境。同时,文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以及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的部分地级市。保监会表示,上述四省经济条件较好,参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意愿较为强烈;但考虑到地级市房地产市场规模和业务需求有限,每省开展的地级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3个,将本着自愿参与原则,向保监会报备后即可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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