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长沙高桥的唐女士是一名商人,前不久,一直想领养个孩子的唐女士在浏览网站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领养群,便申请加入群聊,不想认识了三岁男童斌斌(化名)的父亲,对方竟表示愿意将孩子送给自己。
网络搜索“领养”关键字,亲生父亲第二天便送来孩子
眼前这名虎头虎脑的男孩就是唐女士通过网络认领的孩子斌斌,虽说相处才十天时间,但孩子对唐女士非常亲近。
唐女士回忆,7月10号上午九点,第一次在车站见到斌斌的时候,就被他乖巧的模样吸引,唐女士随即将身上携带的8万多元现金全部交给孩子父亲,并将斌斌带回家中抚养。
回到家后不久,唐女士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希望和对方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领养斌斌,不想,对方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父母去年离异,孩子被判给父亲
雨花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并确定了孩子的身份,而与此同时,孩子的家人也在广东向当地警方报案。
7月20日晚上,孩子的生母王女士在广东惠州警方的陪同下来到了高桥派出所,不过对于孩子被前夫送人的行为,王女士的表现十分淡漠。
王女士说自己和前夫的婚姻并不幸福,两人经常产生矛盾,去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年仅两岁的斌斌被判给了前夫,之后便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记者试图再次拨打孩子父亲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网络群成民间收养交流工具,以“领养”名义买卖孩子
记者还发现,在网上只要输入收养、送养等关键字,便会跳出数百个网页。有的网站、论坛非常活跃,滚动发布各种收养、送养信息。 而“网络群”是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
事实上,不仅这样的送养、收养不合法,后续为了给孩子落户,还涉及到一系列伪造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一些论坛和群上,有不法分子专门以伪造证件为生,一般一张出生证明价格在5000元左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警方表示,孩子父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目前民警正在对他展开追查,而领养人唐女士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警方也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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