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水卡销售员胡某,谎称自己为某公司工程总经理助理,以投资理财为幌子,与被害人赵先生签订借款合同,骗取其人民币近4万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胡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9月中旬,赵先生在小区里遇到了胡某,胡某主动与赵先生搭讪,自称为某公司总经理助理。在聊天的过程中,赵先生向胡某透露了自己的经济情况。
当得知赵先生患有尿毒症,平时需要很多钱看病后,胡某就建议其理财,并推荐说自己所在公司的工程部有一个借贷项目,保本保息,赵先生投资4万元,每个月可以获得1608元的利息,期限为1年。
急需用钱的赵先生看利息比较高,就同意了胡某的建议。几天后,胡某与赵先生签订了一年期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利率为4.2,胡某每个月给赵先生返还1608元的利息,期限为一年。就这样,赵先生在10月1日和3日分两次将4万元交给胡某。
在合同约定的第一个返还利息日,也就是11月1日,赵先生主动给胡某打电话催问利息,两天后赵先生顺利收到了1608元。然而,此后赵先生再也没有收到所谓的利息。
后来,赵先生打电话到胡某所在的公司才得知该公司并没有工程部,胡某并非总经理助理,只是水卡销售员,而且也早已离职。胡某的电话也从关机到停机,赵先生再也联系不上胡某,这才报了警。
据办案检察官任丽新介绍,胡某与赵先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上并没有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的名字是胡某编造的,签名也是胡某代签的。在此提示大家,理财应谨慎,不可盲目贪图高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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