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7月29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业信息化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根据此前多部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当天已有北京、广州、深圳、济南交通部门表态,将尽快制定实施细则。
专车新政没提价格和数量管控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也有多项松绑政策。但管理暂行办法中未提及网约车数量管控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概念。不少解读认为,这是此次部令经过修改后的重大突破,也意味着各地发展网约车没有数量管控,价格完全交给市场决定。
对此,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介绍,这样解读暂行办法是不妥的。这次颁布的暂行办法主体意义是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这给地方政府一个明确信号,应鼓励并依法保证这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大型城市不会无序发展出租车
对网约车还是实施许可管理,即对平台、车辆、人员三方面的许可。“这个许可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来具体制定,可以实施政府确定许可标准,可以实施所谓的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和人这种方式。”王浩称。
“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交通情况确定到底要不要管控数量。”王浩说,这个在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里也有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是说,这个运输证如何取得,能发放多少,还是由地方政府具体决定。
有专家认为,类似北京、上海等这样的特大型城市,不会允许网约车无数量限制的发展,这也不符合优先发展公交,适度发展出租车的理念。
各地会争取在11月1日前出台细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各地交通部门已开始组织行业学习两文件内容。争取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政策落地。
虽然各地交通部门都没有给出实施细则具体的出台时间,但有全程参与制定暂行办法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这三个月是政策实施前的缓冲期,各地会争取在11月1日前出台细则,但也不排除有地方因为情况复杂,细则“难产”。
各地表态: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表示,两个文件对出租车行业升级转型,促进网络预约出租车将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北京将坚决贯彻落实,认真领会文件内容。将结合北京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细则,推进融合发展。
深圳市交委表示,将重点做好细化完善深圳出租车改革各项措施,抓紧梳理深圳出租车行业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修改完善一些不适用的条款及规定等工作。
广州市交委表示,在交通部颁布专车新政、出租车改革办法之后,广州将抓紧时间研究,早日出台地方细则。
济南市交通局则表示,他们正在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济南版“专车新规”11月份出台,对于具体的管理条款以及网约车数量等将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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