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张某连续4天吃住在网吧,某天凌晨一觉醒来后发现小便失禁的老毛病又犯了,心烦之余闲逛到附近一家居民楼内,后持打火机将楼道内杂物点燃。所幸有居民及时发现,众人一起将火扑灭。昨天上午,张某被控放火罪在通州法院受审。他称,因在网吧内尿裤子心情不好,所以点火解闷儿。
楼道内放火后被抓
张某曾因盗窃两次被行政拘留,2004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刑7个月。昨天上午,张某父亲旁听了案件,但没有接受采访。
今年4月15日4点左右,张某到通州北苑南路一居民楼内的11层和12层的楼道处,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堆放在楼道内的破旧衣物点燃后离开现场,导致楼道内健身器材、床垫等物品被引燃并烧毁。当天中午11点,张某在通州区北苑南路高山峰网吧内被民警抓获。
据悉,张某在楼道点火后,住在11层的住户赵某听到楼道里传来劈啪的声响,便开门查看。看到楼道内火势已经很大,紧急叫醒住户们一起灭火。约半小时后,火才被扑灭。赵某堆放在楼道内的健身器材、废床垫和纸箱等被烧。
之后,赵某调取监控录像,看到在此期间只有一名男子进了电梯,后将该男子面貌和衣着记清并拍摄下来。当天中午,赵某来到涉案网吧,一眼认出了张某,于是报警。
自称心情郁闷点火
张某当庭表示认罪。他说,案发前4天,他到通州区一家网吧上网,吃住都在里面,困了就在网吧睡觉。张某以前就有大小便失禁的毛病。4月15日清晨4点左右,张某一觉睡醒后发现裤子尿湿了。“我心里很烦,想出去走走,这样裤子还能干得快一点”。
出了网吧后,张某四处闲逛,后走进了网吧附近居民区的一栋楼里,坐电梯上了11层。“我坐在11层楼道里抽了根烟,心里还是很烦,就一直在玩打火机”。看到地上有件红色的绒衣,张某顺手拿过来用打火机点着。“我没想后果,就想找点事儿做,发泄一下”。
眼看着衣服在燃烧,还往地上掉火星,张某却将它扔到一个纸箱子边上。听到楼道里有响动,担心被人发现在点火,张某赶紧下到9楼,然后乘电梯离开,再次返回网吧。“我走的时候衣服还在燃烧,已经烧没了一半”。当日中午,张某在网吧内被抓获归案。
叮嘱父亲照顾母亲
张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且能够如实供述。张某此前因受伤骨折,导致大小便失禁的毛病。其母亲双目失明,父亲也患有糖尿病,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好让他早日回家照顾双亲。
公诉人认为,张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五年之内再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公诉人建议对张某量刑在三年半至四年半之间。
“我知道错了,希望法院对我宽大处理”。庭审后,法官允许张某和父亲简单交流下。张某叮嘱父亲好好照顾母亲,父亲则希望张某在里面好好改造。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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