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谐音‘我不要’)”“981(谐音‘就不要’)”“510(谐音‘我要廉’)”……类似这样的“廉政账户”,正逐渐退出反腐倡廉的舞台。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从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过廉政账户,但福建、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四川等6地已撤销。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盘点发现,廉政账户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曾经在治理“四风”、 “八项规定”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的省份廉政账户曾收到2.19亿元上缴的“红包”。
但也有贪官利用廉政账户“边退边收”,收大交小,企图借此逃避法律制裁。
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反腐标准不断提高,在纪律面前无“面子”可言,“不好意思拒绝”“不方便回绝”就是违纪。
廉政账户的前世
各地廉政账户 “效果”都不错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统计发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17个省级纪委设立或者曾经设立过廉政账户,主要集中在两个时间段,第一次是2000年廉政账户首次出现后多地开始涌现;第二次是2011年之后,山西、湖南等地开始设立。
1999年,江西一些地方开始设立“拒礼拒贿资金账户”。
2000年,浙江宁波设立 “581”(谐音“我不要”)廉政账户。随后,江苏、辽宁、深圳等多省市都开设了廉政账户。
各地的廉政账户设立之后“效果”都不错。山西2015年设立,廉政账户开通14个月后收到的钱款多达1.7亿元。
广东各级廉政账户2014年收缴“红包”礼金6500多万元。
2014年,湖南省下发了《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按照分级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市州、县市区统一在工商银行设立了5910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
当年省各级廉政账户存入红包礼金6092.9万元,其中,省本级廉政账户存入888.5万元。
自2013年9月起,江西在全省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江西全省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等违纪款2.19亿元,查处“红包”问题321个、处理380人。
2015年,深圳全市廉政账户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市礼金折合人民币1510万元。
有官员利用廉政账户“边退边收”
尽管如此,中纪委一直都没有制定针对廉政账户制度的相关文件。
当年一些地方设立廉政账户,初衷是想给党员干部提供主动上交“不便退回”“无法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的渠道,鼓励党员干部拒腐拒贿。
客观而言,地方政府在反腐肃贪方面的积极探索是值得肯定的,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统计发现,有的贪官利用廉政账户“边退边收”,反腐风声急,就小来小去入账“意思意思”;无法鲸吞的“黑色收入”,则进账“公示公示”,避过风头则我行我素。更有的官员企图借此逃避法律制裁。
贪官忏悔:首次收2万元红包上交纪委
浙江省杭州市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国峰可以说是杭州市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元老”。
2003年公司成立之初,黄国峰就进了单位。
2008年,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市场开业后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黄国峰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权范围越来越广,周围的老板朋友也越来越多,“应酬都忙不过来,饭局都在排队”。
当黄国峰帮一位老板搞定一个稀缺商铺,人生第一次收到2万元大红包的时候,他还是颇感忐忑。黄国峰在忏悔书中写下了内心的徘徊:“收下怕以后被查处,退还给老板朋友又怕丢面子。”万分纠结后,他将2万元上交到了纪委的廉政账户。
但是,久而久之,他逐渐丧失了明辨是非的能力,经常和这些老板朋友吃喝玩乐、称兄道弟,渐渐习惯了骄奢淫逸、灯红酒绿的生活。
有一次,黄国峰应一名老板之约去澳门旅游,还走上赌桌玩了一把。老板把5万元港币给了黄国峰作为答谢,这一回,他毫不犹豫地收下了。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别人满脸笑容递过来的答谢费,他收得心安理得。经常有朋友到他办公室来“坐坐”,比如一个老板的物业补贴到位后,特意带了十几万元感谢费来到办公室。
黄国峰交代:“钱是放在尼龙袋里的,我半推半就收下了。”有一次,他要带家人去香港玩,有个朋友来办公室送了5万元现金,让他好好玩、买点东西,他也笑着收下了。
为什么这些老板会对黄国峰百依百顺?原来,应酬的时候,黄国峰都会拍着胸脯承诺,对这些老板给予特殊照顾。
2012年,他的官路又向前走了一步,成了杭州市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董”、“黄总”,他听着奉承、拿着好处,给出“场地物业费可以给你便宜些”这样的承诺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2015年8月4日,余杭区纪委决定对黄国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9月30日,黄国峰被开除公职;12月1日,黄国峰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得知行贿人被查 主动将受贿款上缴
2015年9月,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书记褚中志涉嫌受贿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褚中志于2003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向相关工作人员打招呼加快办理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某专家公寓和某小区的用地审批手续,为尹某名下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了利益。
在此期间,被告人褚中志先后3次收受了尹某送的现金人民币20万元和美元1万元。
2009年,被告人褚中志得知尹某因涉嫌行贿被查处,担心受贿事情暴露,于同年2月17日将人民币20万元和美元1万元上缴昆明市廉政账户。
在既有的腐败案中,已经暴露出“廉政账户”的异化问题。
边退边收 廉政账户成“廉政秀”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获悉,湖南株洲环保局长文铁军2013年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9万元、2000美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文铁军的辩护人提出,“近几年被告人上缴市纪委红包礼金7.18万元,应从受贿数额中扣减”。
不过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文铁军上缴该市纪委的红包礼金属于查明他受贿数额的范围,故不会扣减。
虽然褚中志等“边退边收”的腐败策略未必得逞,但其暴露了廉政账户的弊端:“廉政账户”只是看起来很美,在现实中并没有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实效。
很多官员都是一边收大的交小的,收多数交少数,这让一些地方经常炫耀的“反腐政绩”变得苍白无力。
某些官员借着“廉政账户“做”秀”:反腐风声急,就小来小去入账“意思意思”;无法鲸吞的“黑色收入”,则进账“公示公示”,避过风头则我行我素。
贪3900万却上交5500万
2015年7月,廉政瞭望发表文章称,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洪金洲,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他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元“廉政金”;他曾说“钱财已上交纪委,不怕告”。
洪金洲幻想“交钱脱罪”的事情日前经媒体曝光,引发舆论对于“廉政账户”的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某些地方的廉政账户变身为贪官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
廉政账户的今生
多地已撤销 反腐标准不断提高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正式下发通知,要求从2016年7月15日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余额移交同级财政,上交国库。此外,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过廉政账户,但包括四川在内的福建、黑龙江、甘肃、内蒙古等6地已撤销。
新华社发表文章称,撤销廉政账户,显示了我党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面子过不去”“怕伤感情”,不过是个别党员面对行贿行为的一种“说辞”,反映了这些干部党性不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日趋完善,反腐标准不断提高,执纪刚性日益强化,廉政账户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是大势所趋。
“拒腐蚀永不沾”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在纪律面前无“面子”可言,“不好意思拒绝”“不方便回绝”就是违纪。从“不敢腐”到“不想腐”再到“不能腐”,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啃硬骨头、破坚冰的关键阶段。
撤销廉政账户这一做法更是给党员干部提了醒:反腐不设“缓冲区”,执纪不管“挡箭牌”,更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廉洁自律的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文/杨京瑞 综合整理
实习编辑/李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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