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食药监总局:年底完成公职律师配备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丹丹
  •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食药监总局:年底完成公职律师配备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今日发布消息,《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意见》要求,2016年年底,食药监总局完成公职律师配备;2018年年底前,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公职律师配备。

  今年6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要求,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今日,食药监总局给出了该部门完成公职律师配备的时间表。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公职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据悉,公职律师将为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代理本部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职律师的业务管理由法制部门负责,公职律师人员较多的部门,设立首席公职律师和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

  此外,根据《意见》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职律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本单位、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相关工作。

  谁能担任公职律师?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而外聘的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相关条件,其中一条为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同时,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外聘的法律顾问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等。

news.sohu.com false 新京报 https://www.bjnews.com.cn/news/2016/08/16/413621.html report 898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今日发布消息,《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意见》要求,2016年年底,食药监总局完成
(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