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7月中旬,今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份。至8月19日,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全部结束。据通报,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份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份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2000多人因何被问责?问责方式又有哪些?新京报记者梳理8个省份有关环保督察的公开报道发现,问责原因多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此外还出现官员“糊弄”督察组等情况。
针对这些党政部门人员的问责,从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到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岗位、停职检查、免职、辞退,问责的方式多样,且随着问题的严重程度不断加码。此外,有的官员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
在这些问责方式中,诫勉谈话还算是相对“温和”,被诫勉谈话者多是相关部门的“一把手”。
如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因县内两家砖厂烟尘扰民,县环保局局长被诫勉谈话;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设置隐蔽排水管和控制阀,将氧化塘废水直接排入嫩江,区水务局局长被诫勉谈话。
相对轻微的问责方式还包括通报批评。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永胜乡,因建乡村胡家亮子草原在七八年前被改成玉米地,区畜牧局局长、区畜牧局纪检书记等4人被通报批评。
对于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官员,各地在处理中也绝不手软,直接祭出停职、调岗甚至直接免职的强硬手段。
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查干乡因出现个人违法开垦嫩江东岸江边湿地1万余亩,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巴彦查干乡原党委书记被停职,巴彦查干乡原乡长、巴彦查干乡原副书记被调离岗位,另有三个村的书记和村主任6人被警告。
在本轮督察中,还出现了“糊弄”督察组的情况。因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委、县政府被责成向上级部门作“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永宁县县长给予诫勉处理,对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处理,并将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3人免职。
一些地方官员还因未尽职尽责而受到党纪处分。河南襄城县紫云镇大庙李村上游平煤煤矿和4—5家养猪户直接排放黑色墨汁状污水至无名水库,污染地下水体,襄城县纪委对县环保局、畜牧局、紫云镇共10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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