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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侦查刑警自述:徐玉玉案不难 给够资源就能破

来源:极光 作者:吴荣奎 吴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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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勇是一位警察,一位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工作的一线侦查员。在过去的这些天里,因为徐玉玉案,他在微博里、新闻评论里看到了太多网友在吐槽、批评警察,“原来电信诈骗也能破案啊?”“是不是出了人命才能破案?”“为什么我当时报案警察都懒得理我,说反正也追不回来?”……

  他认为在电信诈骗问题上,大家对警察有太多误解,最终决定站出来,接受了极光的独家专访。

  这位在打击电信诈骗的一线工作了8年的警察,也有槽想吐。电信诈骗案数量大——他所在的分局一年2000多报案,他自己也经常收到诈骗电话、短信;警力少——平均每天的报案数都比打击电信诈骗的刑警人数多;成本高——被骗9千块的案子,可能破案要花掉9万;阻碍多——银行、互联网公司、第三方支付各种推诿,办案还得求爷爷告奶奶;门槛低——有电脑、银行卡、手机卡就能完成诈骗;量刑低——抓了买卖个人信息的,因为达不到量刑标准,有时只能抓了又放……

  在胡勇看来,“电信诈骗的猖狂,客观上是不少部门的纵容,它是完全有可能从源头上遏制住的。”

安溪成立反诈骗中心,邀请七家银行、三大运营商入驻。来源:极光 吴荣奎摄
安溪成立反诈骗中心,邀请七家银行、三大运营商入驻。来源:极光 吴荣奎摄

  电信诈骗破案难度并不大,关键是要充分的资源和警力

  我是南方某发达城市刑警,是专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刑警,做这项工作约有八年了。

  这次徐玉玉被诈骗案从案发到嫌犯到案仅用9天,有人就开始说警方不作为,出命案才破,这是一种误解,电信诈骗破案难度并非很大,关键是要充分的资源和警力。

  但现实情况是,警力明显不足,出去办案还要求爷爷告奶奶的,太多人为障碍让人无力吐槽。徐玉玉案根本没有可复制性,这事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公安部直接派人调查,谁敢不配合。一般案件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我先说说警力不足的问题吧。就我所在的公安分局,一年就有2000多起电信诈骗报案,平均一天6起,比专门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刑警的人数还多,一个人一天管一个都不够,更不要说你还自己主动去发现情报。

  而警力不足,就涉及到编制问题。事实上,警力不足很多地方都会碰到,这让我们长期处在超负荷运转的状态,而且问题几乎没有办法解决,估计要省委书记牵头才会有可能吧。

  就我而言,加班、出差是常态,保守估计,我一年超过四分之一时间是24小时上班,其它时间勉强能正常上下班,亏欠家人太多了。去年一年,为了侦破电信诈骗案件,我去了我所在省份大多数县市,还去了上海、浙江等近10个省份。而且,你以为我们只要侦破电信诈骗案件吗?不,其他专项行动我们也必须完成任务,甚至重要性排在本职工作之上。

  再说个很现实的问题,电信诈骗造成的危害性远没有暴力犯罪严重,甚至都不如涉及毒品的犯罪,像徐玉玉案这样出人命的是少数,而暴力犯罪则很容易打伤、打死,更令人恐惧。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诈骗在公安内部的重要性能高吗?而且,电信诈骗案真的太多了,越来越猖狂,破案成本又非常高。

  我举个例子,徐玉玉案被骗了九千九百元,但是可能破案就要花掉九万九千元。侦破电信诈骗案出差的话首先要派出两名民警,然后根据需要再派出警力,甚至出动几十名警力出差,涉及到差旅费用,多久没破就要付多久的钱。到办案地后,当地警方还要找人协助,这涉及到警力成本。你把警力用在这,其他地方工作就得落下,这种成本是难以计算的。

  其他部门企业配合不积极 外出破案得求爷爷告奶奶

  虽然平时工作真的很辛苦,但毕竟是警察,累我们可以忍受。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银行、企业配合度不高。以银行为例,在接到报警后,我们都会迅速联系银行进行快速止损,但有时候对方推诿,态度不积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少地方现在成立了反诈骗中心,邀请银行、通讯商入驻,以便及时沟通。但可能是由于会派来反诈骗中心的通常不是业务骨干,再加上被派过来有怨念,他们有时并不是很配合我们。有时接警后,我过去找某个银行工作人员,见不到人。找其他银行的人要电话,没给,说估计去上厕所,让等等别急,互相帮腔,形成小团伙。

  由于电信诈骗被骗人员往往遍布各地,有时我们也要找银行总行帮忙。2014年时,我在侦破一笔涉及多省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时,找了公安部开具函件,到长安街某银行总行要求调取涉案帐号情况,不过总行一直拖着没处理,搞得我们没辙,只能找其他办法解决。

  找互联网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调取办案证据则是最让我憋屈的。明明我们拿着调取证据通知书和协查通知书,但去找企业却处处碰壁,拖延甚至不了了之。去企业调取证据连门都不让进,就叫我们去找当地警方相关部门,由他们来调取证据,平白增加了一道中间环节。作为警察,我们拿着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开具的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竟然都没有资格直接调取证据了。

  况且,就算找到他们后也没办法立即解决问题,让他们帮忙调取证据时速度很慢。暗箱操作,办事程序和时限不透明。一组数据本来很快就能获得,但有时要等半个月、一个月。无奈之下,我们有时都被逼着只能够自己托人帮忙,或者四处打探有没有人认识当地同行朋友。

  你们不觉得这看起来很荒谬吗?作为一个警察,想认真办案,竟然被逼到要求爷爷告奶奶的。但有时候,想到领导催着办案,而且出来这么久了没破案没面子,也只能咬咬牙这么干了。

  有时候,我自己都在猜测,一些地方凭空增加这个程序,是不是为了保护当地企业,毕竟经过这样的程序后,他们只和当地警方打交道,就不用直接配合全国的警方,有时候警方遇到这么凭空冒出来的中间程序可能“知难而退”,客观上为企业减少了工作量,不知道这算不算当地对企业的特殊照顾。

  记得有一次参加省厅的内部培训时,有深圳的世界级互联网企业人员直白地说,企业主要职责是生产,配合调查不是他们主要的事情。虽然这些是实话,但这样的态度让我不是滋味。我希望法律能在这块予以明确,严肃法律程序,清理各地自行规定的前置程序,要求及时提供,对于不能及时提供的也要说明理由。

北京海淀区蓝旗营小区电梯口处粘贴着3张“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海报。来源:法制晚报 林晖 摄
北京海淀区蓝旗营小区电梯口处粘贴着3张“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海报。来源:法制晚报 林晖 摄

  虚拟运营商、网络电话泛滥 可改号冒充公检法

  据我观察,电信诈骗目前处于长期高发阶段,发案、被骗金额均逐年上升。说实话,我对于电信诈骗会被遏制持比较悲观的态度,这主要是因为电信诈骗太容易学了,而且作案成本低、风险小、取证难。

  你们想想看,只要有电脑、银行卡、手机卡就可以完成诈骗,连伪基站都不要了,现在过半都是通过互联网诈骗。而且,电信诈骗属于不接触犯罪,诈骗犯和被骗人根本没有当面接触,风险很小。证据大多数又是网络证据,很容易销毁掉,收益也很不错,一年几十万都不算多的。

  我说这么多,并不是想鼓励犯罪,而是我真的对此很悲观。诈骗犯一般学历较低,家境也不是很好,又企图走捷径赚钱,他们是很难能够抵制住诱惑的,你能期望他们有多么好的价值观呢?

  但也并不是说,对于电信诈骗的猖狂、蔓延已经无能为力了。电信诈骗的猖狂,客观上是不少部门的纵容,它是完全有可能从源头上遏制住的。

  我先说说网络电话和虚拟运营商吧。

  现在虚拟运营商用户越来越多了,但是把关明显不严格,纵容了犯罪。而网络电话(注:即可以从网上拨打手机或固定电话的服务)更应该被取缔,它让实名制彻底沦为了空谈。其实网络电话真的省不了多少钱的,也没有几个人是为了省钱用的网络电话,大多数还是为了隐藏号码,有的网络电话还能够提供改号服务,方便别人冒充公检法,这在电信诈骗中比例越来越高。

  就算是完全取缔掉了虚拟运营商和网络电话,也还存在一个问题,诈骗犯还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得到他人绑定的真实手机卡和银行卡。现在网上都有专门卖这个的,几百元就可以搞到,而且还有专门的人去网吧、劳动力市场等找初入社会的年轻人,让他们帮忙办理,给他们50、100元。

  当然,我也不否认实名制还是对遏制电信诈骗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还是坚持认为,实名制有必要更加深入,应该在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数量上进行限制,而且应该要严格控制随意办卡并且提供给别人的行为。

  清华大学教师被骗1760万元,我认为是台湾人干的,而且作案地点应该是在东南亚、印度、东欧、北非等地,在当地租房子后招一批人马干。我们以前破的类似案件几乎都是台湾人干的,大陆人一般不骗这么多,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洗钱能力取出这么多钱来。这起案件破案难度会比较大,可能要到国外侦查、和当地警方合作。

  借这个案件,我也想再强调下,网络电话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这起案件看上去也是利用网络电话,改号成公检法号码,从而骗取到受害人信任。

  买卖个人信息量刑过低 有时被抓后又放

  上面提到了网上可以买到真实手机卡和银行卡,其实网上可以买到所有作案工具,也可以发布各种诈骗信息,我觉得这些企业都有必要管,不然就是在纵容。虽然说,这类信息有时候会伪装成普通信息,确实不大好查,但企业信息审核上本身也相当不严格。

  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信息泄漏。我自己就有亲身经历,我基本上每天都会接到好几通诈骗、推销电话,让我不厌其烦。这主要是由于信息诈骗太严重了,吃饭、旅游、买车、买房、买保险,这些都有很大可能造成信息泄漏,简直就是无处不在。

  在打击电信诈骗过程中,我们也试图去打击买卖个人信息,但这一方面的量刑真是太低了(注: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在网络的个人信息一条也就几毛钱,而且犯罪分子往往还会相互交换资源,多次倒卖。我们就抓过买卖个人信息的,但是获利往往不高,有时都达不到量刑标准,抓了又放。我只想说,加大惩处力度很重要。

  安溪这次有点冤 有地方比安溪还严重

  这次徐玉玉被诈骗案,让安溪成为了舆论中心。而在我平时办案中,抓到的电信诈骗犯中,也有约七成是安溪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安溪对电信诈骗打击不足,相反,正是由于当地打击很给力,导致罪犯都不敢在当地作案,纷纷外逃,而我所在地方离安溪不远,打击力度也大,才客观上出现这样的数据。

  我想要为安溪叫冤。从我的观察来看,电信诈骗现在是处处开花,每个省份都有。我也进行了比较,安溪打击力度相当给力,而一些比安溪更严重的地方,打击力度不足,当地人直接在当地建立窝点行骗,这和当地不够重视、警力不够有关。

  就我自己的了解,安溪公安局局长在打击电信诈骗的态度上非常坚决,毕竟诈骗对于当地一点好处都没有,不仅不会提高财政收入,而且还影响当地形象。

  我可以具体举两个做法来证明。从我和安溪警方的接触中,我知道他们今年给每个派出所民警下达了抓获3个安溪籍诈骗犯的指标任务。而且,通常情况下,只有案发地点或犯罪窝点所在地警方才会介入电信诈骗案件,但安溪警方不一样,只要作案的是安溪人,不论全国哪里诈骗,他们都去抓。

  应该会有些人知道,去年公安部曾经开展过一个叫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拔钉子”专项行动。这个活动中把全国8个县(市、区)列为重点整治之列,但并没有包括安溪。这从某种程度上,其实就反映了安溪在打击电信诈骗上的成绩。

  说实话,我还挺理解安溪警方的。他们算很给力了,但其他地方打击力度不够,结果只能够是一些人选择外逃,到外地设置窝点。如果各地都能够重视起来,可能情况就不一样了。

  说了那么多,其实想表达的是,作为专门从事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工作八年的侦查员,不是我们不想作为,也不是不作为,而是在我们办案面前有着太多或内部或外部的阻碍。这些情况也并不是没有反映过,但都无疾而终。

  面对着这些阻力,我很无助,无力。我自己没有办法让社会了解电信网络诈骗这种非暴力的罪恶,只能够希望借助媒体让更多人予以关注,推动各个不作为的有关部门有关公司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减少发案,减少侦查阻力。

  (胡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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