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9月1日电 (张宁博 廖奕)自9月1日起,深圳交警“查处冲绿灯”行动开始实施。“冲绿灯”指的是机动车在前方路口发生交通阻塞时,虽然遇交通信号绿灯,但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路口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也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关于冲绿灯具体情形的认定,交警部门指出: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机动车仍强行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交通违法;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冲绿灯”: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据悉,冲绿灯整治行动宣传过渡期为9月1日-9月7日。在9月1日前对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企业上门开展宣传教育;警告期为9月8日-9月17日。执法交警对车辆“冲绿灯”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口头警告的方式,不处罚;正式处罚自9月18日开始,交警在全市道路全面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对所有车辆在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启动查处后,交警将采取加强警力路面查处、加强电子警察抓拍、发动社会齐抓共管的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采集。交警部门表示执法过程中视频抓拍采集一段视频资料后会使用高清电子警察采集三张执法图片,并对通过视频监控或高清电子警察自动采集的非现场执法的视频或图片证据经人工对证据中的执法要素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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