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工作的长春人钟女士攒了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只品牌手包要送给母亲,哪成想却被顺丰速运给弄丢了。虽然顺丰速运承认失责,但谈及理赔事宜时,顺丰速运的相关工作人员却拒绝按原价赔偿。2日,钟女士在长春的家人了解此事后,来到吉林尚信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拟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图省心 女孩选择顺丰速运
8月13日,钟女士通过朋友购买了一款价值2.5万元的限量款手包。“这款手包我特别的喜欢,决定买下送给妈妈。为了买这只手包,我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钟女士表示,为保证能顺利邮寄到手,8月18日,钟女士的朋友选择以优良服务著称的顺丰速运发送至她在北京市西城区暂住的地方。
8月24日,满心期待的钟女士突然接到顺丰速运方面的电话。“对方先是问我是否收到快件,并在得到未收到的答复后,称他们会到库房内查询。”此时,钟女士的心慌了。
“不是快件丢失了吧,那可是两万多元钱的手包啊,我好几个月工资呢!”随即,钟女士上网查询了物流单号发现,该快件在22日就派送了。“22日就派送了,怎么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呢?”
8月25日,忐忑不安的钟女士又接到顺丰速运的电话,称已确定她的快件被盗,希望她能配合到派出所做笔录。
“在派出所内,我通过监控录像看到,顺丰速运的快递员将我的包裹随意放置在送货车顶部,没有做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离开长达40分钟。随后一名男子趁无人看管,来到送货车处翻看车顶的包裹,并迅速将装有手包的包裹偷走。”钟女士认为,在整个过程,快递员不但没有将交邮的包裹妥善保管,而且长时间使包裹脱离自己的监管范围,严重违反快递运输常规操作流程,造成了手包被盗。
为维权 多次与“顺丰”协商理赔事宜
2日上午,根据钟女士提供的物流单号,记者登录顺丰速运官方网站查询,物流信息显示:“8月20日19时25分,快递员收取快件。8月21日21时8分,快件到达北京顺义集散中心。8月22日8时16分,快件正在派送途中,请您准备签收。”
通过钟女士提供的监控视频清晰可见:8月22日9时20分25秒,嫌疑人出现在送货车旁并开始在送货车周围徘徊,观察车顶的包裹。9时22分39秒,嫌疑人盗窃送货车上的包裹并逃离。
接下来的日子,钟女士多次与顺丰速运方面联系,协商理赔事宜。“顺丰速运方面一直不给出明确答复,称正在研究此事。”钟女士无奈地说,快件已经到北京市西城区了,而且整个过程中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是因为快递员的过错造成快件丢失,他们应该全额赔偿。
顺丰速运工作人员称,该件没有保价,所以不能全额赔偿。钟女士对此非常不理解,“丢包是因送货过程中快递员违规操作,保管不当造成的,顺丰速运却在快件丢失后,拿保价的事儿规避责任,这明显是寻找借口,推卸责任。”为了维权,钟女士多次与顺丰速运方面联系,被折磨得精疲力尽。更有甚者,顺丰速运的工作人员连电话都不接了。
“顺丰”承认丢件 婉拒记者采访
2日11时许,针对钟女士的情况,记者联系了顺丰速运官网上所留的北京派件员张先生。据其介绍,这个快件是他同事派送的,目前该快件丢失,已经上报给公司,并向警方报案,具体的赔偿事宜也由公司办理。
曾与钟女士多次联系的顺丰速运北京市西城区域相关负责人颜先生表示,他是负责运营的,具体的赔偿由理赔部门负责,但因警方已经介入此事,其不方便接受采访。但其也未给记者提供理赔部门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致电顺丰速运客服,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钟女士的事情她并不了解,但已经将此事记录,稍后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记者进行联系。但到记者截稿时,一直未接到对方的电话答复。
因重大过失致邮件损失应全额赔偿
2日,因心疼女儿,钟女士远在长春的家人走进律师事务所决定帮助女儿维权。而在听完钟女士的遭遇后,吉林尚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虽然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但是该条第三款同时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根据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顺丰速运的快递员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包裹丢失,顺丰速运理应全额赔偿。而顺丰速运在包裹丢失后给出的处理意见,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法体现出其作为国内知名速运企业负责任的态度,不但令客户伤心失望,而且严重损害自身诚信度。目前,吉林尚信律师事务所已经受理此案,正与委托人钟女士沟通,拟采取司法手段向顺丰速运主张权利。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长春晚报记者 海涛 实习生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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