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职业打假人王海的代理律师坐在原告席上,称王海所购买的冬虫夏草含片涉嫌虚假宣传,要求厂家退货并索赔15万余元。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认为所购买的冬虫夏草含片涉嫌虚假宣传,职业打假人王海将该产品生产厂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索赔15万余元。昨天,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王海未现身法庭,由两名代理人出庭,两被告极草苑公司和青海春天公司,也均派出法务人员到庭应诉。
在这场“火药味”十足的庭审中,被告厂家不认可王海方面所提出的证据,同时质疑王海“职业打假人”身份,指其购物动机不纯。
王海购物录像当证据提交
2014年,王海花费近5万元,两次购买了极草苑公司和青海春天公司生产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和至尊含片。
王海代理人介绍,通过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涉诉虫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范围是中药饮片。此后王海向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得到回复:该局于2014年7月18日撤消了《关于颁布实施〈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公告》。同时,因上述商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故王海认为所购买的产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
王海诉称,两被告在销售时采取虚假和引人误解的方式宣传,明示或暗示涉诉虫草产品具有药品的治疗疾病功效、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夸大宣传性能、食用效果,欺诈误导消费者。要求被告退还购买的极草产品的金额,三倍赔偿货款,以及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总计15万余元。
庭审中,王海代理人提交的两份王海购物时的视频录像显示,导购员介绍虫草产品功效,还出示宣传册。“宣传手册中,有多处涉嫌虚假宣传”。
厂家指王海“蓄意打击”
“王海先生购物动机是不纯的,哪个正常消费者会边买东西边摄像”,被告公司代理人称,录像中销售人员的介绍,也不是他们的官方宣传,而且拍摄录像的属于限制使用设备,证据合法性存疑。
被告代理人还指出,原告提交的宣传册非官方宣传手册,系仅供参考的内部资料,用于员工学习公司发展历史等。新京报记者看到,这本宣传册称涉诉虫草含片对多种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封底右上角用极小的字写着“内部资料,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双方质证过程“火药味”十足,厂家代理人在质证时多次使用“职业打假人”“勾结”“蓄意打击”等措辞,并称王海有勾结竞争对手打压他们的可能,王海方面当庭提出抗议,认为被告言语不当,有诋毁诽谤王海的故意行为。
“被告代理人在表述的时候要注意用词,只要陈述客观事实即可。”审判长当庭提醒了被告代理人。此案未当庭判决
焦点
涉诉虫草含片有没有虫草素?
王海称虫草片经检测不含虫草素,厂家表示“不认可”
“被告还用虫草素做噱头欺骗消费者”,王海代理人介绍,王海曾委托北京市的一家测试中心对虫草检测,未检测出虫草素含量。
对此,被告代理人质证时表示,王海的公司委托的检测中心检测不具有法律效力,未检测出虫草素含量,并不代表他们的产品不含虫草素。“这个检测中心就没有资质检测虫草素,现在还拿来做法律依据,我们不认可。”
被告代理人称,他们的产品曾经自行做过检测,含有虫草素。但当审判长要求其提供检测结果时,该代理人称,由于国家没有相关标准,他们内部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参考,无法向法庭出示。
追访
买卖合同纠纷 职业打假居多
职业打假人日趋专业化,法官提醒商家应完善自身经营
去年3·15期间,朝阳法院曾经公布数据显示,新消法实施后,消费者买卖合同纠纷案增长趋势明显,较前一年同期增长了10.3倍,其中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占了很大数量。所涉消费品排名前三的是食品、家电和服装,食品纠纷数量达56.85%,且多索十倍赔偿。
据法官介绍,随着职业打假人日趋专业化,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比例也较高。但随着新消法对赔偿金额的提高,“职业打假”也面临着潜在“丰厚回报”的诱惑,维权中使用不规范手段的现象逐渐增多,也引发了很多争议。法官提醒,国家制定相关法律的初衷是鼓励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提醒商家完善自身经营,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话
王海:我不是“知假买假”是“疑假买假”
昨晚,记者联系到正在外地的王海,虽然没有出庭,但他表示已经了解到了庭审情况,并就被告厂家的部分质疑做了回应。
新京报:今天的庭审,对方质疑你的职业打假行为,你怎么看?
王海:中国实际的商业道德没有建立起来,被打假的厂商才会去质疑打假者的身份、动机,但今天厂家说我受竞争对手的委托打假,这是恶意中伤。
新京报:但作为职业打假人,你在本案中也的确存在知假买假。
王海:不是知假买假,应该说是疑假买假,因为我购买之前认为他的东西有假,比如夸大了临床功效,但是没法查证,所以才会去购买检测。
新京报:是不是打假都要采取起诉索赔方式,有没有其他途径?
王海:起诉前我举报过,而且起诉是我的权利,也是对造假厂家的惩罚。就这个官司来说,从发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其间消耗了很多的人力、物力成本,比如需要调查、走访,还要找律师、专家,索赔得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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