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位于湖北省汉川市马口印染工业园的两家印染企业在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排放废水后,不仅拒绝整改,甚至心存侥幸,撕毁查封封条,重新偷偷生产。近日,汉川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击,依法对两名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此举也标志着当地环保、公安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成为常态。
今年6月22日,汉川市环保局开展专项行动,向马口印染工业园内的12家无证排污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行为通知书,并于7月15日对违法企业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但在7月21日的检查中,环境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企业撕毁封条,违法生产。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本案被移送汉川市公安局进行处理。
8月16日,汉川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经现场讯问、指认后,将两家违法企业的负责人郭某、付某带走调查。经过审问,两名企业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照《环境保护法》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相关规定,汉川市公安局对涉事企业负责人执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这是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出台后,汉川市成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首例环境违法案件,标志着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汉川市环保部门近期将继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按照《环境保护法》及“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联合公安机关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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