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孙笑天 通讯员秦伦波)男子公交车上吸烟,被司乘劝阻后,竟恼羞成怒,抢下车上的干粉灭火器对司机喷射,还拔下公交车钥匙扔进了投币箱。昨天上午11点多,这混乱的一幕发生在709路公交车上。
昨天上午,709路公交车驾驶员夏超驾车从鲁磨路南望山往青山区园林北路行驶。在水果湖站,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上了车,没一会,夏超突然听到车内有打火机声,接着就有乘客的抱怨声传来。通过后视镜看到,刚上车的年轻男子竟然在车厢内吸烟。
“穿黄色T恤的乘客请注意,车内禁止吸烟。”夏超马上发出提醒,但该男子置之不理,反而变本加厉,坐到了驾驶室侧面座位处,对着夏超吸烟。趁停车间隙,夏超回头指着车内张贴的“禁止吸烟”标识再次劝阻该男子,该男子竟回应:“我近视,没戴眼镜看不到。”
车子行驶至中南医院附近,一位50多岁的师傅忍无可忍,走上前劝阻男青年。哪想到,该男子突然抢下司机侧方的干粉灭火器,拔下安全插销,威胁车上乘客。夏超担心出意外,急忙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20多位乘客都下了车,男子仍手持灭火器,气焰嚣张地坐在车内。夏超走上前准备劝说,男子对着他就是一阵猛喷,干粉喷入夏超眼部,看不清东西的他,急忙退下车。
“我擦干眼睛再次上车时,发现他又坐到了驾驶位上,手里拿着车钥匙。”夏超告诉武汉晚报记者:“我叫他不要乱来,他又拿灭火器对着我喷,并把车钥匙扔进了投币箱。”夏超赶忙拨打电话报警,该男子见状拿着灭火器从后门下车逃离。夏超上前阻拦,又多次被其喷射,之后男子手持灭火器往汉街方向扬长而去。
目前,警方已调取监控,正通过城市监控系统寻找肇事者。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介绍,早在2004年我国就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按照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内严禁吸烟。男子在公交车上吸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公民有权要求其停止吸烟,公交司机作为公交车管理者,有权制止其吸烟,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其行为。另外男子喷射灭火器,造成公众恐慌,还有可能对公众造成人身伤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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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为落实禁烟令,有17万名以上的“香烟警察”在公共场所巡逻。这些“香烟警察”由警察、宪兵和军队巡逻兵等组成,一旦发现有人违反禁烟令,有权对其处以68欧元的罚款,而违规的公共场所将被处以双倍罚款。
新加坡几乎所有室内公共场所都是无烟区。对违反禁烟令者,新加坡有一套处罚办法: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款200新元(约合135美元),阻挠禁烟令执行将被处以1000新元(约合675美元)的罚款或监禁6个月。
香港政府在2010年投入控烟工作的经费达到8000多万港元,还设有专门的禁烟督察,在非许可区域吸烟,被禁烟督察抓到,将被立罚15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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