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记载着干部的基本信息,是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造假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中组部决定自2014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涉嫌档案造假的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中组部近日通报了杨栋梁等5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中组部指出,这5起档案造假案,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坚决遏制档案造假的歪风邪气。
这次被中组部通报的5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指使、纵容干部档案造假案;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档案造假案;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综合处原处长郭玉辉档案造假案;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任云峰档案造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疾病防治研究所原党总支书记谢玲档案造假案。
杨栋梁等5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的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指使、纵容干部档案造假案。
杨栋梁,男,1954年1月生,曾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杨栋梁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从2000年7月开始,杨栋梁受原同事周梅谦请托,通过向时任天津市经委副主任狄俊霞等人打招呼,将周梅谦之女周涤安排到华泽公司财务部担任会计,并指使狄俊霞伪造周涤担任华泽公司财务部部长任职经历,违规将时为普通企业职工的周涤调入天津市国资委。周涤先后担任天津市国资委经营预算处副处长、处长,财务监督与经济运行处处长,总会计师(副厅级)。2015年12月,狄俊霞、周涤因档案造假问题,被天津市纪委立案检查。
另外,1990年,私营企业主叶宝林为儿子叶玉鹏入伍,通过关系将其出生日期从“1976年”改为“1973年”。叶玉鹏入伍几个月后便回高中继续读书,高中毕业后被安排到天津市塘沽区交管局工作。2012年,杨栋梁应叶宝林请托,将叶玉鹏从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借调到安监总局值班室。2014年2月,杨栋梁在明知叶玉鹏档案中年龄、履历造假的情况下,派人多次赴天津协调处理叶玉鹏档案问题,最终将叶玉鹏档案的出生日期明确为1976年,删去其入伍经历,将其档案履历伪造为天津政法学院学生、天津市交管局交警、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三部分。同年7月将其调入安监总局,9月提拔为办公厅保密处副处长。此后,杨栋梁违反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在明知叶玉鹏学历不符合担任秘书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条件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名义上经报中央组织部同意安排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一名干部作为其秘书,实际秘书工作却由叶玉鹏承担。其间,杨栋梁收受叶宝林巨额财物。
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档案造假案。
魏崇金,男,1962年2月生,曾任中国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包装联合会党委书记、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经查,1992年至1993年,魏崇金在时任江西省瑞昌县经委主任邵志华和瑞昌县人事局原局长范魁芳的帮助下,伪造了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审批表等档案材料。随后,魏崇金又伪造了北京侨海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的任命文件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放入个人档案,并以假工作履历、假党员和假干部身份,从2001年至2012年,先后骗取了中国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包装联合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等单位领导职务。此外,魏崇金还在学历上造假。1998年,伪造了“1994届北京经济学院大专”毕业证及学籍材料放入个人档案,并在时任中央党校办公厅副调研员苏英的帮助下,被录取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8级本科生。2003年,在时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栾庆伟、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李延喜等人的帮助下,魏崇金被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违规录取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于2007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
2012年5月,魏崇金涉嫌履历造假、诈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批准立案调查;2013年1月,被批准逮捕,清除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2015年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5年9月,中央组织部对魏崇金档案造假问题进行立项督查,有关地方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给予邵志华(现为瑞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处级退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范魁芳(现为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处级退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英(现为中央党校办公厅副局级退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延喜(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原党委书记)免职处理。栾庆伟(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综合处原处长郭玉辉档案造假案。
郭玉辉,男,1969年10月生,曾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综合处处长。经查,1988年,郭玉辉在北京国际饭店担任服务员。2004年,郭玉辉通过关系借调到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工作,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为了以干部身份调入中国扶贫发展中心,2009年,郭玉辉通过全国工商联人才服务中心返聘人员韩黛秋,在伪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干部履历表上盖章,伪造了自己在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北京市粮食科学研究所、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经历和干部任职文件。2010年,又伪造了入党志愿书和北京联合大学本科学历,并通过韩黛秋将组织关系从全国工商联转入国务院扶贫办。
2011年3月,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依据全国工商联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档案材料,按照处级干部身份将郭玉辉从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调入。9月,郭玉辉竞聘担任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综合处处长。2013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根据举报反映,对郭玉辉涉嫌档案造假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郭玉辉骗取的党员身份、干部身份及假学历不予承认,将其清除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2013年11月,全国工商联人才服务中心对韩黛秋作了辞退处理。2015年底,国务院扶贫办对在郭玉辉调入及任职过程中,因审核档案不细致存在失职问题的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综合处原处长王立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任云峰档案造假案。
任云峰,男,1956年1月生,曾任山西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经查,任云峰1984年12月被招为五寨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正式职工,1993年2月调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所工作,1998年8月被聘任为山西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2001年12月,任云峰为了将其聘用制干部身份转变为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授意下属徐培元用“偷梁换柱”的方法,到其原籍忻州市档案局,利用管理不严的漏洞,以查阅档案为名偷出一份署名“任占荣”的五寨县1984年转干审批表,通过仿照填写并加盖伪造公章的方法,伪造了一份转干审批表,重新放回忻州市档案局的原案卷“任占荣”位置,并将目录上名字改为“任云峰”。
2002年,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以此为依据,认可任云峰国家正式干部身份。2005年12月,任云峰为了达到提拔副厅级干部的目的,伪造了山西大学自考法律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6月,为延迟退休,又向公安户籍部门提供变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将出生日期由1956年1月8日变更为1956年12月8日。2014年9月,任云峰因档案造假以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目前,山西省有关部门正对直接帮助其造假的徐培元,以及在档案管理、审核中负有失职责任的忻州市档案局有关管理人员、相关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工作人员,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疾病防治研究所原党总支书记谢玲档案造假案。
谢玲,女,1967年11月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教局老干所副所长(副处级)、自治区劳教局疾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疾病防治研究所党总支书记(正处级)。经查,谢玲个人档案中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的工作经历存在造假问题。当时谢玲的实际身份为新疆泽普石化厂工人,但其档案材料却记载她已调入昌吉劳教所;1998年6月,在其胞兄、时任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局长谢晖等人的帮助下,劳教局政治部为谢玲填写了录用公务员登记表,违规将其以“以工代干”身份录用为公务员。
谢玲档案中1993年8月至1995年7月在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学习的大专学历材料,也系伪造。根据查核结果,2015年8月,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此案作出严肃处理:给予谢玲撤职处分,取消其公务员身份,由自治区司法厅安排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对其大专学历不予承认。同时,对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主任张峰鸣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劳教局政治部副主任范君英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劳教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许斌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
另外,中组部通报称,“杨栋梁等人利用档案造假欺骗组织,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影响了干部工作的公信力,败坏了选人用人风气。任凭这种歪风邪气发展下去,势必侵蚀干部档案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形成‘老实人吃亏、造假者得利’的错误导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公信力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为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打下坚实基础。”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