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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庆期间高速路行驶时速低于60公里罚200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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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能保持正常车距情况下 高速路上时速低于60,罚200元

  本报讯 (记者 张旭)大家对超速行驶的危险性比较熟悉,但对低速行驶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庆期间,如果你在高速路上低速行驶(车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将被罚款200元。

  昨天,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自10月1日起正式启用“车载动态取证执法系统”,严查低速行驶、酒驾、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启用新系统,执法“不扰民”

  今年国庆,将正式作为取证设备在我市高速公路启用的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能够对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在其发生的同时进行取证,并能在所载执法车辆静止时,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做到执法“不扰民”。

  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使用该系统进行取证,只需要将该系统摄像头对准违法车辆,切换到相应的违法行为取证抓拍模式,按下取证按钮,即可在系统中自动生成三张标有违法车辆车牌号、违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的图片以及一段视频,确保证据充分、完整。采取车载动态执法取证系统既不扰民,也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10月1日起,该系统将在四个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全面投用,其中G65包茂高速南环互通—大观收费站、G5001绕城高速惠民—支坪、G50沪渝高速云台—永丰、G42沪蓉高速牡丹源—周嘉、G65包茂高速大观收费站—白马收费站、G50s沪渝南线高速南岸收费站—龙桥互通等车流量较大的辖区将是该系统投入取证的重点路段。

  低速行驶和酒驾也是纠违重点

  低速行驶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所述的“在高速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最低车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国庆期间,总队将利用移动执法取证系统强化对“低速行驶”和酒驾进行查处。

  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被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在能够保持正常车距的情况下,在高速路上行车时,车速低于60km/h的低速行驶车辆,一旦被查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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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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