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30日电(吕春荣)当前,不法分子利用显号软件设置虚假电话、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现象突出。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30日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建议,全面公开司法机关的官方咨询电话,向当事人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程序。
当日,最高法发布了“戴春波等32人诈骗案”、“吉秀燕等14人诈骗案”、“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等诈骗案”等6起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网络和电信类诈骗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电信诈骗犯罪呈现明显非接触性特点,空间跨度大、链条长,行骗手法繁多、群众防不胜防,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连续发生学生被诈骗后死亡的案件,影响极其恶劣。
通气会上,安凤德介绍,2013年至今,北京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诈骗相关案件59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05人。其中一审案件50件,二审案件9件。在一审案件中,涉及诈骗罪的共有45件390人,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共有5件13人,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的共有2件7人,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2件2人,涉及盗窃罪的1件3人,涉及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1件1人。
安凤德指出,电信诈骗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和网银技术作案,涉及面广,作案对象不特定。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和显号软件显示虚假的电话号码甚至设置为司法部门的电话号码,混淆视听,严重影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以及司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那么,公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集团冒充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呢?
对此,安凤德建议,首先,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信息,更不要向所谓的“指定账户”汇款。如果对自己是否涉及相关案件不清楚或有疑虑,应当亲自前往司法机关核实。
再者,建议全面公开司法机关的官方咨询电话,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程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介的作用,及时公布电信诈骗的形式和手段,鼓励群众保存有效证据,积极报案。
“另外,建议银行和电信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日常良性沟通机制,加强政策监管和技术防范,配合司法机关采取专项行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净化电信环境,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司法秩序。”安凤德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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