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高调出狱的程幼泽(绰号“程三”)等14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一案有了新进展。10月9日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程幼泽的代理律师朱孝顶处获悉,晋城阳城县法院将于10月18日开庭审理本案。
而在程幼泽6月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第四次批捕的当日,晋城中院还撤销了之前对其减刑的裁定。据澎湃新闻从律师处获取的裁定书,程幼泽减刑被撤销的理由是其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使用移动电话的情况,属重大违反监规的行为。不过,至于移动电话从哪里来的,监狱方面有无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澎湃新闻目前还没查到公开信息。
程幼泽出狱当天,百余人在监狱门口列队聚集迎接。
检方认为迎接出狱行为干扰了监狱及其周边的秩序
10月8日,阳城县检察院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已于9月23日对在全国引起轰动的“5.23”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的被告人程幼泽等14人提起了公诉。
阳城县检察院称,经审查查明,2016年5月,程幼泽在出狱前,多次通过晋城监狱狱警传递消息、违规安排会见等方式,与刘欣等人多次联系,商量为其组织出狱迎接仪式。根据程幼泽的意图,刘欣、蒙广录等人策划安排迎接事宜。
2016年5月23日早上,刘欣等13名被告人共组织180余人、50余辆豪车前往晋城监狱迎接程幼泽。20余名身着统一服饰的“黑衣人”在监狱管教楼前道路上列队彩排,并将14盘10000响鞭炮及8个100响的礼花炮摆放在监狱门口附近及沿途道路上。
“监狱狱警多次要求其解散均被拒绝,驻监狱武警中队接狱方通知后,分三次将警力增派至约30名,手持警棍、盾牌加强对监区门口及监狱大门附近的秩序维护。”阳城检察院称,11时30分,程幼泽身着白色唐装,在刘欣等20余人的簇拥下从监区走出,黑衣人分列两排,夹道欢迎,礼花炮、鞭炮燃放时间长达10余分钟,引来大量群众聚集、围观,致该路段交通完全阻断。
阳城县检察院认为,迎接程幼泽出狱的人员、车辆在监狱附近长时间聚集,大量摆放及燃放鞭炮、礼花炮等行为,导致监狱附近秩序混乱,严重干扰了监狱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影响了周边医院、学校、幼儿园和居民的正常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
当日中午,程幼泽与迎接其出狱的人员在酒店聚餐庆祝。随后,迎接程幼泽出狱的相关视频被微博、贴吧等转发。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上述事件引起了山西警方的重视,晋城市公安局成立“5·23”专案组展开侦查,山西省公安厅委派刑侦总队领导和专家指导案件侦破。5月26日,程幼泽被刑拘,其他8名嫌犯被抓获。
6月8日,晋城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程幼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此后,再有多名参与当天迎接出狱的人员被批捕。晋城监狱门口,至少10余盘鞭炮摆放在监区门口的路上迎接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
法院撤销原有减刑裁定,称其在监狱违规使用电话
针对检方的指控,程幼泽的代理律师朱孝顶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朱孝顶说,程幼泽本身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迎接只是一种形式,在监狱门前燃放鞭炮是一种习俗,且晋城不像北京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朱孝顶称。
据公开报道显示,程幼泽曾三次深陷囹圄,54年的生涯中有20余年在监狱度过。
1984年4月,他因犯抢劫罪被晋东南地区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88年4月获释。1996年12月,他因犯流氓罪、抢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赌博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获释。
2009年10月,程幼泽第三次犯事被抓。2012年9月,他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5月16日,晋城中院以“程幼泽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受到1次监狱记功,5次表扬奖励,2次嘉奖”为由,裁定对其减去余刑。
5月23日,程幼泽刑满释放。之后发生高调出狱事件,他被刑拘,再被批捕。
据晋城中院于2016年6月8日作出的裁定显示,在程幼泽被批捕当天,该院裁定撤销之前对其减刑的裁定。
晋城中院称,晋普山地区检察院在程幼泽出狱后,发现了程幼泽在服刑期间有使用移动电话的情况,认为程幼泽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法定减刑条件,提出检察建议书,建议重新审理程幼泽减刑案件。
“经审理查明,程幼泽在服刑期间,本院减刑裁定送达之前,确有在监狱使用移动电话的行为,此属重大违反监规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应予以确认。”晋城中院称,经审委会讨论,裁定撤销对程幼泽的减刑裁定,对程幼泽不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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