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薛望 通讯员 王敏 李汶禹)女大学生趁男友熟睡,盗取对方银行卡供自己转账消费。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女大学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10月21日,在校大学生贺玲(化名)与其男友胡明(化名)入住酒店。次日早晨,趁男友熟睡之机,贺玲将其钱包内一张陕西信合银行卡盗走,并先后从此账户里转出20400元,将其中19000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盗窃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通过社区矫正对其适用缓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贺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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