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夏)11月7日,工信部官网挂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共八方面29条措施。其中,要求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黑名单”,并在全行业实现信息共享。
工信部近日明确,将从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整顿规范重点电信业务、整治网络改号问题、提升技术防范打击能力、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强化社会监督与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监管与责任追究、强化防范治理工作保障等八方面采取29条措施,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
其中,第25条措施规定,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黑名单”共享机制。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建立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黑名单”全国共享库。
工信部表示,对在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中被相关部门认定违规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对其营业执照、法人信息、违规行为等进行详细分类记录,在全行业实现信息共享。
工信部还规定,各基础电信企业对黑名单用户在申请成为业务代理以及申请使用语音专线、“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时一律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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