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 综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除了“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之外,还有多名在宣誓时“加料”的议员。据香港媒体报道,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昨天(9日)在深圳出席研讨会时首度回应,指出有15名议员把宣誓变成表演来羞辱国家,他认为这是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更举出举伞、倒插国旗、区旗、花十二分钟读出誓言等八个具体例子,认为他们不符合宣誓规定。
中央及特区有责处理“港独”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大公报、明报等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昨天在深圳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人大释法问题,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和副会长刘兆佳,以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等2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
王振民首先发言20多分钟,他表示涉宣誓风波的议员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文章”,“或者是改变读音,或者是改变誓词的内容,或者把誓词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几个字换成其他字”。他特别点出,即使有些宣誓行为不涉“港独”,“但把非常庄严、隆重的宣誓仪式,变成了一个表演,大家把自己的才能都弄在各种各样的表演来羞辱这个国家,羞辱这个仪式,把它变成一个玩笑,这本身我们觉得也是一种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
王振民表示,宣誓涉及效忠国家,不是一个地方的宣誓,属国家宪法层面,并指出今年立法会宣誓,即便有一些人不涉及“港独”,但将整个庄严隆重的宣誓仪式变成表演,羞辱国家,这绝对是“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面对“港独”咄咄逼人,王振民表示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单靠人大释法远远不够,释法只是解决宣誓的问题,还需要国家从更多方面采取措施打击“港独”。他说,中央做中央的事情,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亦要各自按照法律做各自的事情,共同应对“港独”问题。王振民又强调,行政长官是第一责任人,有权有责执行人大对基本法的解释;而特区立法机关,同样有责任按照基本法来处理包括立法会宣誓在内的广泛的“港独”问题。
王振民亦表明,人大释法是香港法制宪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法不是针对法院目前的案件,也不是为香港重新立法,释法目标很清楚,就是针对立法会出现的“港独”问题,并不会影响香港司法独立。
陈佐洱:不符宣誓规定大有人在
同场的陈佐洱认为,除了“臭名昭着”的梁颂恒和游蕙祯,不符合宣誓规定的还大有人在,他举出八个例子,包括在宣誓仪式“加料”;在宣誓时撕毁人大“八三一”决定;喊所谓“民主自决”;举雨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字用变调问号读出显示反义;“怪声怪调”花了十二分钟念完誓词,又在facebook上留言说不认同宣誓内容;宣誓后拍桌子摇占中道具铃鼓及把国旗、区旗倒转来插的。
陈佐洱被问到觉得有哪些议员应取消资格,他表示应交由特区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处理。
香港工联会议员:要求政府就刘小丽宣誓提出司法复核
释法之后,香港和深圳9日均有会议讨论相关问题。在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工联会议员郭伟强指出刘小丽在念出誓言时每字的分隔时间十分长,其后又在社交网站贴文,指当时只是读出九十多个没有意义的单字,故此要求政府就刘小丽的宣誓主动提出司法复核。港府第二把手的政务司长林郑月娥在会上表示,正研究事件,重申港府正研究释法对相关议员会否产生任何影响,并对有关事宜保留权利。刘小丽宣誓时,“怪声怪调”花了十二分钟念完誓词,又在facebook上留言说不认同宣誓内容。
刘小丽则反驳称,宣誓风波源自特首梁振英引起的“港独”伪命题,称梁振英为连任而“搞乱香港”。她又明确表示不支持“港独”,她提倡的是“民主自决”,并非“民族自决”。
新一届立法会开始时的宣誓仪式上,有五人的宣誓被裁定无效,当中包括建制派议员黄定光读漏“香港”二字,主席梁君彦批准五人提出申请后再次宣誓,其后,黄定光、姚松炎和刘小丽均已重新宣誓并被接纳,游蕙祯及梁颂恒则因为政府提出司法复核,梁押后其宣誓。其后有市民就刘小丽的宣誓提出司法复核,但法庭未批准。
前法官胡国兴表示,释法有追溯力,只要是未审或仍可上诉的案件,都要根据释法后的解释,相信有人会因应释法后的新解释对一些已宣誓议员的资格提出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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