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6〕37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6年11月8日
姜伟简历
姜伟,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龙口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5.08-1976.12辽宁省大洼县唐家农场知青
1976.12-1978.10解放军81514部队战士
1978.10-1985.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1985.07-1990.1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其间:1985.09-1989.1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0.12-1997.0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1992.09-1993.09日本同志社大学客座研究员;1994.05-1997.04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7.04-1997.05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干部
1997.05-1999.04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
1999.04-1999.10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
1999.10-2000.09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
2000.09-2004.10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其间:2003.03-2003.06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4.10-2005.0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05.02-2011.1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一班学习)
2011.11-2014.06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
2014.06-2016.11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2016.11-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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