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11时,河北保定蠡县中孟尝村,陪爸爸一起收白菜的6岁男孩聪聪(赵梓聪),不幸掉落40米深枯井。5天后的11日23时,聪聪被救出,却已经没有了呼吸。
坠井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爱心团体立刻展开救援,启用60余辆挖掘设备挖掘破拆枯井,最终扩充到140余辆,志愿者不断送来食物,甚至有人背来大锅煮做汤煮蛋。
从空中看,聪聪坠落的枯井像一个圆心,数十辆挖掘机围成圆圈,张开机械臂,为了拯救孩子,不惜将这片大地翻个底朝天。
聪聪离开了,吞噬他的枯井也已不复存在,但在这片土地上,仍然有无数枯井等待解决。
救援
11月6日,“6岁男童坠入40米枯井”的消息在朋友圈里迅速传播。
看到消息的保定蓝天救援队队长随风心里一颤,他告诉搜狐《聚焦人物》,当天中午,他和所属的救援队就赶往现场,到达后参与挖土搜索等辅助任务。
当天,陆续有60多辆挖掘设备前往现场。截至施救结束,现场共有140余台作业车辆、500名救援人员参与救援。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保定青年爱心志愿协会秘书长田广路告诉搜狐《聚焦人物》,6号当天,制定的救援方案已经部署完毕——由挖掘机挖出800平米作业平台,中心位置部署9人,次中心有15-20人维护,其余外围待命人员每10分钟轮换一次。
当天,现场救援队通过生命探测仪搜索生命信号,但没有发现聪聪的踪迹,也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只是在井下约37米处,发现了疑似聪聪掉落的积木玩具。
聪聪坠落的枯井约40米深,30厘米宽,由于担心井底出现缺氧状况,现场一直使用氧气瓶输送氧气。
将孩子从40米的井下救出,救援人员面临着巨大挑战。曾有志愿者要求找身材瘦弱的人下井把孩子拉上来,立刻被现场指挥部否定。
据田广路介绍,由于事发地点位于一处旧河道内,地下是松散的沙土,非常容易发生坍塌。
为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不一再扩大作业坑至近百米直径,现场土方挖掘量非常巨大,导致救援工作进展缓慢。
虽然做好了万全的准备,险情还是出现了。
蓝天救援队保定队队长随风告诉搜狐《聚焦人物》,8日下午,救援按照预定方案,采用护壁筒下挖作业,当距离井底还有10米左右时,作业中心位置上方出现宽5厘米的裂痕。
为保证安全,所有救援人员全部撤离,救援工作中止。在专业挖掘机团队修复排除险情后,救援队才得以继续向下作业。
对于网上有人质疑救援工作进展缓慢,田广路有些委屈。他告诉搜狐《聚焦人物》,由于井下环境复杂,土质很硬,挖掘困难。另外,从8号开始,现场连续出现两次险情,为防止二次伤害,救援工作只有在排除险情后才能继续。从9号下午开始,下井挖掘的人员连续出现缺氧情况。
种种不利因素导致救援缓慢,在他看来,所有人都尽了最大的努力。
坠井
6号11时开始,救援过程始终没有间断。
保定夜晚的温度已经低于冰点,救援队员裹着军大衣,轮换班次施救。在现场,始终能看到热心村民和志愿者的身影,有人背来大锅煮鸡蛋、做豆腐汤,有人带着方便面和矿泉水。
面对百余辆挖掘机和密密麻麻的救援者,赵向阳失声痛哭,下跪致谢。
11月6日上午11时,一声呼喊后,他的儿子——6岁的男童聪聪在这片大地上消失了。
当时,他和父亲姐姐来到地里收白菜,这是当地农村家庭经常做的农活。
平日里,父亲赵向阳在集市上忙些别的,偶尔出去打工,孩子原本常年跟着爷爷奶奶。
出事那天,爷爷奶奶不在,他是没办法了,只好把孩子带在身边。
赵向阳看姐弟俩在三轮车上呆着闷,允许下车到菜地旁的一片空地里玩。没想到一个不留神,聪聪就消失了。
赵向阳接受采访时说,事发时女儿大叫了一声“大聪”,那是聪聪的小名。
据男孩的外公描述,这口枯井离他们家不远,此前是一口用于灌溉的水井,约40米深,井口直径30厘米左右,已废弃了5年。
去年冬天,赵向阳买了一套积木给聪聪。儿子特别喜欢这套积木,每天拿在手里把玩。赵向阳说,儿子掉入枯井时,手里正拿着积木。
昨日,现场救援人员用摄像头拍到了井里有几根积木,蓝的绿的拼在一起,正是他的玩具。
据了解,这口枯井和地面相平,上面常覆盖一张薄板,薄板上堆积着大约15公分的土。赵向阳说,别说是孩子,就是大人也看不出那下面有枯井。
据媒体报道,20天前,爷爷赵跃曾发现原先盖在井口的盖子不见了。
枯井
在当地,这样的枯井仍有很多。
站在高处,可以看到平整的地面上一个个隆起的空心水泥墩子,像针扎后留下的伤疤。附近村民称,这就是灌溉机井。
因为枯水,机井被废弃。据村民介绍,机井上的灌溉喷头,每个价值3000多元,打了新井后,人们往往会把喷头拆走。原本被覆盖住的井口,便暴露在外。
据《新京报》报道,类似此次事故中的灌溉机井建设,建设费是被分摊到能够享受到灌溉作业的村民户头,因此产权由集体村民共享。
谁该为此次事故负责?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罗云对媒体称,确定枯井的产权归属,应该看这口井是谁打的、谁用的。如果是私人开挖用井,那么个人应该负起责任,如果属于集体生产大队或者村委会,相关部门必须负责管理。
在村庄,儿童坠入废井事件屡见不鲜。2016年4月,内蒙古通辽一名4岁男童跟随干活的奶奶到地里玩耍,坠入一口废弃机井内,抢救无效死亡。男童父母遂将该井的产权人及管理者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赔1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无论如何追责,对于父亲赵向阳,他再也看不到那个拽着母亲衣角,低头把玩积木的孩子了。
栏目:搜狐《聚焦人物》
作者:姚舜
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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