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行人交通违法,大家很容易就联想到马路上随意穿行身影,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让不少驾驶员在网上吐槽说觉得自己才是道路上的弱势者,因为一旦发生人车交通事故,驾驶员一方往往要作出更多的赔偿,甚至是无责赔偿。
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10日播出了一期节目,今年9月5号早晨,一名84岁的的老太在上海静安区汾西路近平顺路的地方乱穿马路,当她走到机动车道时,不幸被卷入一辆大巴的左前轮,最终被轧身亡。现场视频传到网上之后,围绕着行人和驾驶员谁有责任的问题,网友们展开了热议。
大巴行驶缓慢,短暂停车间隙老人穿行
当时大巴由东向西行驶,由于汾西路早高峰时段车辆较多,大巴车行驶缓慢。
经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大巴正前方也没有明显碰撞痕迹。
根据汾西路700弄小区内监控来看,老人是在大巴车等红绿灯短暂停车间隙乱穿马路的。当时大巴车前面是一辆公交车,老太太就从两辆大车中间狭窄的缝隙中走过。
而因为老人个子只有1米52,驾驶室又比较高,老太恰好处于驾驶员的视觉盲区内,因此在起步时,驾驶员没有注意到老人。
起步之后驾驶员感受到左前轮的一个颠簸,外面的人又在喊出大事了,他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人了。
责任归谁?是驾驶员的观察疏忽,还是老人的违法穿行
大巴司机是16年老司机,出了这样一桩事故实在是后悔。而老人的家人也是气愤不已,恨不得打死大巴车司机。
对于肇事司机的视觉盲区一说,老人家属表示不相信。“就在你驾驶员的正前方,怎么可能看不到!”
警方就肇事车辆,根据行人高度和驾驶室的高度进行了实际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正常视线的确不能看到身高1米52的老人,但通过同时观察两侧长臂照地镜,还是能够看得到老太乱穿马路。
最后责任认定:大巴车司机要承担40%的赔偿
前不久,静安交通支队对这起事故作出了主次责认定,行人一方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行人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对家属获得赔偿有什么样的影响?民警解释,根据2005年实施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若干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的11万元,由交强险全额承担,超出的部分,根据主次责判定按照70%和30%的比例来进行分担,但考虑到死者一方是行人,大巴车司机要承担40%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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