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沙雪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天发布消息,当天,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36人。
闫永明,1969年出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01年11月潜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336/8-2005。
近年来,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终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对闫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此前,闫永明窜逃澳大利亚期间,应中国执法机关请求,澳大利亚警方罚没闫永明部分违法所得并交与中方。
据新西兰当地媒体报道,今年8月,闫永明与新西兰警方达成协议,他将缴纳4300万新西兰元(约合2.1亿人民币)罚金,与当局就涉及洗钱的民事调查和解。这也是闫永明掌握的非法资产第二次被潜逃国当局罚没。澳大利亚曾于2006年罚没闫337万澳元(约合1710万
人民币)非法资产,并于次年悉数移交中国,此次和解涉及的4300万新西兰元双方将协商如何分配。
在今年8月24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新闻发言人陆慷就闫永明与
新西兰警方达成和解一案回应说,近年来,中国警方与新西兰警方就追捕经济犯罪嫌疑人闫永明并追缴其犯罪所得一直在进行密切合作。新方此次罚没闫永明的资产是双方合作的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中国警方将同新西兰警方继续共同推进闫案相关执法合作。这一结果,对妄图通过潜逃海外逃避法律制裁的闫永明等腐败分子而言,无疑当头棒喝,让他们幻梦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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