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刚住又拆,显然有必要通过专业评估、甄别机制去厘清:到底是之前规划太短视,还是如今规划太具颠覆性?
刚住进安置房,又要被拆了。这糟心的事,就发生在浙江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三江街道合新社区上百户村民身上。五年前,当年因项目建设将三个村共1820人、695户村民整村拆迁,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安置到现在的合新村,可有些村民才入住,今年8月他们突然接到通知,称此处要被城中村改造了,要求村民11月底前腾空。
尽管当地拆迁中并无常见的经济补偿纠纷,大多数村民搬迁后都能获得数百万补偿,可他们仍不愿折腾。当地很多村民说得挺好:浪费国家的钱是作孽。这跟那句“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曲款相通。事实上,翻烧饼式规划岂止是浪费公帑,更是对当地民众安居权的侵扰——每次拆迁,他们都是末端的接受者,其安居诉求被视而不见。
规划最忌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我国《城乡规划法》里就明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也是讲规划要未雨绸缪。可当地何以要对新房矗立的安置区进行城中村改造?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合新村是嵊州新昌两地区域协同发展的核心区域,改造是根据“十三五规划”、是战略需要,还有规划局负责人直指当年对合新村的宅基地安置方式是错误的,“当时的目光短浅了”。
当年在此安置是战略,现在对此拆迁也是战略,乍看上去,这是拆迁安置房选址和城中村改造范围划定不巧的叠合。二者撞车恰恰说明,两个规划在前瞻性与延续性上不是无缝接驳,个中必然有规划欠妥问题。而今,安置房刚住又拆,堪称对劳民伤财的极致化阐释,显然有必要通过专业评估、甄别机制去厘清:到底是之前规划太短视,还是如今规划太具颠覆性?在我国已明确重大责任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背景下,对规划失误的责任人该追责的要追责。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抵牾的规划是两任领导分别推出的,这里面有无领导拍脑门决策,不好说,但这也提示了用刚性程序确保规划长效性的重要性:让城市重大规划吸纳专业和民众意见,并由政府审批变为人大审议,令其具有法律效应,尤为关键。
而今当地要将安置房拆迁,也煞是可惜。依据当地城中村改造方案,这里要被打造成商住小区。城中村改造并不等于就得另起灶路的拆迁,虑及那些崭新的安置房,能否考虑对现有楼体资源加以利用,并辅以配套的撤村改居工程?
城市规划不可瞎折腾,规划前要有预测性安排,规划后当有萧规曹随的连续性,失误当有极具溯及力的问责,这些齐全了,才可避免这类拆建如儿戏的荒诞剧。
仲鸣(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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