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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城管副局长酒后打砸民宅 被免职立案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周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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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景德镇一城管副局长酒后打砸民宅:被免职立案,局长也遭免职
陈四书被指带人砍民宅大门。

  陈四书被指带人砍民宅大门。

  针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的《江西一城管副局长赤膊持斧打砸民宅被停职,官方:拆违起冲突》,11月28日,珠山区委区政府发布最新调查通报,决定免除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胡卫的局长职务、免除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陈四书的副局长职务,并由区纪委对陈四书进行立案调查。此前澎湃新闻报道,陈四书因酒后不文明执法被停职调查。

  最新通报显示,11月17日晚,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第二大队三中队在日常巡查至竟成镇新厂村唐家坞时,发现一处正在搭建的两层违章建筑,责令涉事的违章业主范某限期整改,自行拆除。

  通报称,11月19日21时,陈四书在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醉酒的陈四书找到多名同事一同来到范某家,意图找对方理论。范某家人对陈四书的敲门未予理会,醉酒失态的陈四书随即找来一把铁锹敲打范某家的铁门,并造成铁门损坏。

  随后,相关涉事人员被带往新厂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陈四书在接受询问时情绪激动,经派出所干警当场抽检其血液进行酒精测试,检出酒精(乙醇)含量为297/100ml,属于醉酒,派出所对陈四书采取了约束滞留12小时的强制措施加以管控。

  11月25日上午,珠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了联合调查组的情况报告后研究决定:

  1、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胡卫同志在该事件中处置不当,应对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免去其区执法分局局长职务;

  2、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陈四书同志在“11.19”事件中的言行基本属实,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免去其区执法分局副局长职务,由区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3、责成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党委对参加“11.19”事件的相关城管执法队员在进一步调查后基于相应处理;

  4、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应部门为成员单位组,进驻执法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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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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