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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托管给保姆非正常死亡 家政公司:不负责

来源:央广网 作者:任梦岩 傅闻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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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童托管给保姆非正常死亡 涉事家政公司表态“不负责”

  央广网上海12月1日消息(记者任梦岩 傅闻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上海两岁女童芊芊,因母亲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将她托管给了通过中介认识的家政人员高某,11月29日,芊芊被高某送至医院时,已经停止呼吸,且全身伴有多出淤青,医生怀疑其为非正常死亡。

  报警后,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但涉事的家政公司却说,他们只是中介平台,并不能对介绍的家政人员负责。记者调查发现,家政公司准入门槛低,目前只有行业规范,没有统一的法律监管。

  芊芊的母亲肖女士一个人在上海打拼,由于工作繁忙,女儿无力照看,只得把孩子交给从上海互信家政找来的高某夫妇帮忙照顾。

  肖女士:“我上班去了,叫钟点工看着。我看一会儿还可以,时间长了也不是办法,就在58同城上找家政公司,阿姨就直接上门来了,200块钱一天。他们家儿子也6岁,才下定决心请这个阿姨的。”

  今年11月,肖女士筹划和朋友创业,就把芊芊寄养在家政人员高某夫妇家中,一住就是20天,11月25日,她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女儿去世了,且被送往医院时浑身是伤。肖女士说,看见女儿脸上也有伤,都淤青了,这一只腿上全部都是淤青。

  目前,高某夫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以咨询的名义拨打了介绍高某给肖女士认识的上海互信家政,负责人庄女士称,家政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不是强制规定,有证的贵一些。“有育婴师证的,一个月要7000多块,有母婴师证的,就6000多。中介费收取月工资的20%中介费。”

  而对于中介介绍家政之后的责任,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就好比婚姻中介,虽然要签署三方合同,但任务只限于介绍双方认识。

  庄女士:“一个阿姨在我公司培训,甚至上岗,也有可能到别的公司去报名。”

  记者:“相当于他也不归你们公司管了,对吧?”

  庄女士:“因为这个行业现在也没办法去管,只能是阿姨跟你之间有什么误会起协调作用。因为我们是一个平台,比如,像是婚介一样,你们结不结婚是另外一回事。”

  记者:“那就是说一次性的吗?”

  庄女士:“对,一次性。我们不负任何责任。为什么呢,如果阿姨做了什么事情犯了刑法,只能是阿姨承担责任,怎么是我们承担责任。我们只不过是提供一个平台。”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多家家政中介电话,发现市面上的家政公司一般分为两类,一种是只负责中间撮合的介绍平台,介绍后不再跟踪管理,另一种拥有正规雇员、为家政服务上保险,前者发生纠纷只能和家政人员自行解决,而后者作为雇员形式,通过公司解决问题。

  对于市面上种类繁多的家政企业,上海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周珏珉表示,行业准入标准不严,目前只有行业规范,没有统一的法律监管,如果家政人员未持证上岗,其所属的家政公司并不会受到处罚。

  她表示,不只是上海,整个中国对家政服务,都没有法律,家政也是也只是在搞行业的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法律,执法的力度是不够的,谁来监管谁来执法都不明确。现在还有很多黑中介,因为准入也比较低了,很多的不举报,也没有人去查,所以黑中介还是有一定的市场。

  周珏珉呼吁,一些打着“信息咨询”的机构也参与家政市场,却没有明确的法规进行区分和约束,且《劳动法》并不涉及家政人员工作,对行业也没有一个监管主体单位,给纠纷的解决以及整体行业发展都带来了一定困难。

  她表示,不打中介公司的牌子,只打网络信息公司的,但是也在做家政,这些从法律上来说,边界是很难去区分的。一旦出现问题,像网上这些,这个网络公司是家政公司还是信息公司?如果真的打官司,他表明是信息服务,不提供家政服务,就这种边界现在都没有。谁来监管,老百姓也搞不清楚。这个行业,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因为不属于员工管理,谁来监管,谁来执法,现在还是问题。目前,这个行业只能是行业协会自律。

news.sohu.com false 央广网 https://china.cnr.cn/xwwgf/20161201/t20161201_523299314.shtml report 1811 央广网上海12月1日消息(记者任梦岩傅闻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上海两岁女童芊芊,因母亲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将她托管给了通过中介认识的家政人员高某,11
(责任编辑:窦远行 UN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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