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科科长李如照被一女子举报共同开房30余次,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对此,阳江市纪委12月15日通报称,李如照违反生活纪律,已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37岁的广东阳江女子刘芳(化名)举报称,她与李如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开房30余次。
刘芳说,她与李如照2011年加为QQ好友认识,后面长时间没什么联系;2015年12月,她出车祸后,李如照嘘寒问暖,两人关系日益亲密,后频繁开房发生性关系30次,如2016年7月24日,她入住阳江某酒店,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均是李如照出的房钱,“(李如照)不出差,中午、晚上下班就过来”。
刘芳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多张不雅照片、多段不雅视频显示,一女子与一男子赤身躺在酒店床上,动作不雅。刘芳称,女子是她,男子正是李如照。
对于举报的原因,刘芳表示,她和李如照均是已婚,她长期和丈夫两地分居,李如照和她说,他和妻子感情不好,会和她结婚,还会要个孩子,并带她参加各种饭局,但后来她发现,李如照和其他女性暧昧,欺骗了她的感情。
阳江市纪委工作人员11月23日答复澎湃新闻称,阳江市纪委此前已关注到相应举报信息,并已立案调查。
阳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位蔡姓副局长11月24日向澎湃新闻表示,李如照是该局监管科科长,已婚,刘芳所提供的不雅照片男子确实是李如照。12月15日,阳江市纪委、市监察局官方网站通报称,根据匿名网友的反映,阳江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科科长李如照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李如照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如照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对于上述处理结果,刘芳表示,处分过轻,无法接受。
刘芳称,她还举报了李如照存在受贿、公车私用、出入夜店、生活奢靡等违法违纪行为,这些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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