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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中央说这项工作没做好 一把手别想升迁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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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安剑”:中央说这项工作没做好,“一把手”别想升迁

  12月14日,一份由中办、国办印发的文件正式面世,让所有政法君为之瞩目。

  文件直指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些“关键少数”的法治担当。它的名字简单明确,就叫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中内容,一一读来,颇有些“一手法治,一手乌纱,其中轻重,请君思量”的意味。

  这份文件说了什么?它如何设计法治建设这个“一把手工程”?12月16日,政法公众号“长安君”用四个关键词,对这一文件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一:关键少数

  《规定》首先告诫的,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怎么“依法行事”。

  俗话说:“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对于一种政治生态、社会风气的形成而言,处于“聚光灯”下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也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之一。

  法治,是一种治理理念,更是一种行为方式。对于官员来说,推动法治首先应当要求自己戒除特权思想,行事遇法律的边界而止;警惕“权力任性”,让手中的公权力在法治的渠道内运行。行事有止,行权有据,言传身教,何愁治之不至?对此,《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长安剑”:中央说这项工作没做好,“一把手”别想升迁

  长安君曾听过这样一个顺口溜——做决策时拍脑袋,做事情时拍胸脯,出事情后拍大腿,最后拍拍屁股走人——说的就是那些一脚踩过依法依规“红线”的关键少数们。例如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严重违纪违法落马后,由其主导的、投资180亿元的全城雨污分流工程成为众矢之的。一个耗资如此巨大的项目,没有举行听证也没有专家讨论,更没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帮助出谋划策,完全是“一言堂”,说上马就上马,毫不顾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时隔多年至今为当地群众所诟病。

  长安君看了一下文件,差不多带“长”带“书记”的“一把手”,以后都要按照这个规定办。

  推进法治建设,就要撬动“关键少数”,以最小成本带动“最大多数”,共同以法为信,遵法而行。点个赞!

  关键词二:责任清单

  《规定》不但明确了履职的原则,还坚持事权导向,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划定了明晰的“法治责任清单”。

  在《规定》中,党委“一把手”主要通过规划、考核、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支持有关机关依法履职等,从党内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方面,把住党内法治方向。而政府主要负责人,则具有依法行政、实施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司法权威的职责。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了如此明确、细致的“职责列举”,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才能够对照梳理自己法治试卷的成绩单,明了自己得分几许,失分何处。

  在此背景下,《规定》的出台才不是一次简单的宣示,更不是一次形式化的表态,而藉此让“筑牢依法治国基础”几个字,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三:政绩考核

  最为难能可贵的是,《规范》长出了奖与惩的牙齿,将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未谋胜,先谋败,制胜之机也。”制度的顺畅运行,需要制度设计提供“红绿灯”和“指挥棒”。一项规定的落实,如果不能用“牙齿”为越轨行为亮出底线,很难有长久生命力。

  长安君看到,几乎所有的媒体报道,都把关注重点放在了《规定》的奖励与惩戒机制上。《规定》明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内容,也是“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规定》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有关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如果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这个领域的履职考核情况不好,能不能“下”长安君不知道,但不能“上”,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长安君认为,面对现实挑战,构建制度化的奖惩机制,以法治手段推进法治建设,是《规定》的最大亮点。一部“接地气”的中央文件,才能在现实的土壤中生长,并实现对环境的反哺与涵养。
关键词四:法治规训
关键词四:法治规训

  此外,《规定》也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提出了法治规训。

  时至今日,无论是日益复杂的国家治理,还是政府职能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都决定了“一把手”们不可能事事亲为,其工作重点,更多在于依据职能特点,发挥起组织、协调、督导的责任。这也是《规定》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的原因。

  但是,《规定》并不囿于此原则。推进法治建设,让权力在法律秩序下透明运行,难免碰到“硬骨头”,面对“软抵抗”。这时,《规定》特别指明,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这真切地说明了,中央让法治血脉渗透每一处政治肌理的决心。

  怎么样?四个关键词读完,是不是要由衷地为这份中央文件鼓掌?

  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就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上述论述,转化为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已经率先“亮剑”。

  规定一出,稳、准、狠,打中了个别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刷花枪”的七寸。长安君看来,一个更加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法治建设之路,正在逐步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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