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经济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重庆商品房销售按建面计价?工商联:未见文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鄢银婵
  •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重庆市房地产商会建议商品房销售按建面计价 工商联称尚未看到文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鄢银婵 每日经济新闻实习编辑 姚治宇

  2016年12月30日晚,有消息称,重庆市房地产商会已经起草一份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建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多名重庆市房企高管进行交叉求证,该消息得到了初步证实;与此同时,重庆市工商联负责媒体事务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尚未看到该份文件。

  目前重庆市主城九区一直执行商品房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政策,也是全国36个大中型城市中的一个特例。若上述商会起草的文件被相关部门所采纳,也意味着国内所有大中型城市在商品房销售计价上将完全统一。

  网络流传重庆市房地产商会起草红头文件

  2016年12月30日晚间,关于重庆市房地产商会建议全重庆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消息在网络迅速发酵升温,引爆了整个地产圈。

  2002年,重庆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在重庆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将按照套内计价面积销售。截至目前,重庆市主城九区一直按照该《条例》执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了一份标题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进行计价的建议》的文件则认为,《条例》规定的计价模式已经与当下的市场环境脱轨,并建议采取建面计价的销售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是由重庆市房地产商会向重庆市工商联签发的红头文件,且在最末页加盖了重庆市房地产商会的公章,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在谈到以建面计价的必要性时,重庆市房地产商会共列出了四大好处,分别为:一是有利于与国家对商品房的统计标准保持一致;二是更能真实、准确反映市场价格水平与完善市场监管的规范性,便于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准确判断;三是有利于开发企业成本测算的单位口径统一;四是有利于建筑设计规范实施与提升物业品质,利于监管。

  引人关注的是,记者采访的多名重庆市房企人士表示,在2016年12月30日当天,重庆市房管系统还紧急召集了开发商开会,其传达的一项会议精神中,就包括计价方式可能进行调整的内容。

  “会上说今后计价方式有可能按照全国的计价方式进行调整,也就是说从按套内计价变为按建面计价,政府让我们房地产商做好从套内计价换算为建面计价的相关工作预案,做好充分准备。”一不愿具名的重庆市本土开发商表示。

  工商联称尚未看到文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多家重庆市房地产商会会员单位都已经收到了上述文件的文本。“我们收到文本并确认后,形成文件将递交给重庆市工商联,再由重庆市工商联统一向市政府提交建议。”一名会员单位相关人士表示。

  引人关注的是,在谈及上述文件时,重庆市工商联负责媒体事务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目前尚未看到该份文件。“可能是这个商会提交的一份政协提案,按照流程,这个将交到市工商联的研究室,如果确实有这份文件且已经上交了,我们也需要在节后上班才能查询到该文件。”

  那么这份文件是否已经递交到重庆市工商联呢?上述会员单位相关人士表示,自己仅清楚文件的内容和计划流程,至于是否已经上交到工商联处,并非经办人,无法做出评述。

  “目前来看,这个文件最终是否会执行还是未知数。”上述重庆市本土开发商表示。

news.sohu.com false 每日经济新闻 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17-01-01/1066452.html report 1621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鄢银婵每日经济新闻实习编辑姚治宇2016年12月30日晚,有消息称,重庆市房地产商会已经起草一份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价
(责任编辑:杨晨虹)

相关新闻

相关推荐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