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一辆轿车狂追,28岁的江苏青年夏翔骑摩托车摔倒后身亡。警方调查中,车主金某帅称,追夏翔只因误会其摩托擦碰了自己的车。事发后,金某帅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但夏翔家属认为,金某帅放任结果发生,应属“间接故意伤害”。
2017年1月10日,该案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检方起诉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检方认为,金某帅及参与追逐夏翔的金某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夏翔生前在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风景区工作。2016年2月18日晚,同事几人在景区内小聚后,夏翔率先骑摩托车离开,后摔倒在一条小巷内。2016年3月11日,经抢救20多天后,夏翔死在了医院。经法医鉴定,死因系严重颅脑损伤。
事发后三天,夏翔的家属找到了巷子附近的私人监控录像。监控画面上,夏翔骑着摩托车一掠而过,后面紧追着一辆白色汽车。家属于是报警,连云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随后介入。当事发地附近几条路的监控录像都被调出之后,夏翔被一辆白色汽车追击的情况逐渐明晰。
3月2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对该事故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意见书称,当日凌晨21分,双方经过宿城小学门口时,白色轿车行驶时速高达72至81.3公里,夏翔所骑摩托车的时速也达到了48.4至55.9公里。而该街道上立有警示牌,限制安全时速仅为30公里。
4月28日,连云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白色轿车车主金某帅。对于“过失”这个罪由,死者家属始终不能接受。家属认为金某帅等不是正常驾驶导致的过失,而是放任夏翔出事,“至少构成间接故意伤害”。
据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2016年10月24日出具的起诉书显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曾分别于2016年8月4日、10月14日两次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其间,因案情复杂,两度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起诉书显示,经审查查明,2016年2月19日凌晨,金某帅和夏翔因车辆擦碰发生纠纷,后金某帅在限速路段高速驾驶轿车追逐夏翔,与此同时金某祝跑步拦截夏翔,夏翔驾驶二轮摩托车钻入巷内逃离。
金某帅、金某祝在连云区宿城附近继续寻找夏翔,再次发现夏翔后,仍然是金某帅在限速路段高速驾车追逐夏翔,金某祝跑步拦截,追至宿城四季浴池附近时,夏翔驾驶二轮摩托失控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认为,金某帅及金某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人是共同犯罪。
2017年1月10日,该案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开庭审理。夏翔的代理律师刘岩峰称,两被告人均对检方起诉的罪名持有异议。刘岩峰同时称,此次庭审只是进行了法庭调查,法院决定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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