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渭南市相关部门针对“渭南市富平县医生贩婴案被解救21名儿童3年后才发认领公告”一事作出回应。经当地公安和民政部门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三年不发公告”的说法与事实不符。21名被解救儿童不是涉案医生张淑侠拐卖的儿童,当地民政部门为21名儿童寻亲已先后三次发布公告,并对这些儿童进行了安置和照顾。
时隔3年,2016年9月27日,渭南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认领被拐儿童的公告》称:2013年8月29日、9月3日,“富平7·20特大拐卖儿童案”专案组侦查员在河南省滑县四间房乡将被拐儿童贺延帅、于奥达、王睿祺等21人解救,并寄养在渭南市儿童福利院至今。望其亲生父母持有关证件到富平县公安局认领。据了解,“富平7·20特大拐卖儿童案”是公安部命名并督办的案件,张淑侠贩婴案与21名被拐儿童案件是并案关系。
渭南市相关部门称:对于办案过程中解救的21名被拐儿童,富平县公安局按照办案程序,对这些儿童在解救时均采集DNA并立即录入全国DNA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尚未比中任何一人。由于此前没有专门法规,21名被解救儿童一直由渭南市儿童福利院代养。此后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规定,2015年9月19日,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在民政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了21名被解救儿童的有关信息。随后又于2015年12月1次、2016年9月2次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发布解救孩子的寻亲公告,三次公告期内均没有得到回应。
据了解,目前21名被拐儿童中,有2名被收养,9名已经上学(学前班6人、小学3人),10名有收养意向。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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