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 )江西上高县自来水持续异常一事有新处理结果。昨日(22日)晚间,宜春市纪委通报称,由于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本可避免没有及时避免”,对15名负责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启动问责。
新京报此前报道,12月16日,江西上高县多位居民向新京报反映称,家中自来水呈浑浊状,并伴有异味。对此,宜春市委宣传部回应,初步判断事因上游宜丰县部分企业排污,导致上高县自来水取水口被污染。
截至12月16日,宜丰县已关停5家违法排污企业,并将其中2名企业主行政拘留。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宜春市委宣传部获悉,宜春市委对宜丰县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做出停职接受调查处理,涉事上高自来水厂负责人,也已被停职。
1月22日晚间,宜春市纪委公开通报处理结果称,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宜丰县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间接原因是宜丰县政府及县环保局、县工业园管委会,上高县水安办、上高县卫计委等地方和单位“监管不力、责任缺失”。宜春市纪委称,这起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本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尽早解决”,而由于监管层层“放水”,导致“本可以避免的事件没有及时避免”。
目前,警方对10名相关涉事企业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宜春市纪委对宜丰县15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启动了问责程序,包括宜丰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志明和宜丰县工业园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任星辉在内的官员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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