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近日,南岸区发生了一起因开“斗气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双方不但要被民警依法处罚,还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12日15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花园路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融侨半岛融侨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在事故发生前,越野车驾驶员张某驾车在融侨路变道时,差点撞到正常行驶的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因自己受到惊吓,李某便骂了张某,听到张某回骂,李某一气之下就故意驾驶摩托车在越野车前缓慢变速行驶,想要干扰张某驾驶。没想到因为这样的干扰,张某躲避不及,导致越野车撞上了摩托车,两车损失约1000元,幸好没有人员受伤。
对于驾驶员双方不理智的斗气行为,民警对双方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均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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