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特派记者任江)“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率低,发展循环经济是必然趋势。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对于实现垃圾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都具有重要意义,垃圾分类处理应加速推进。”3月8日,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建议。
事实上,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生活垃圾分类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从目前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实践来看,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太理想。
潘晓燕委员认为,目前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关于垃圾分类方面的规定,明确和细化垃圾分类参与各方的责任,增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完备性,同时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应改革垃圾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规范废品回收行业,鼓励垃圾处理产业化。”她建议。
作者:任江 (来源: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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