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逛药店刷卡买了包香菇
社保局:医保个账使用不能太“任性”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秦红
5月9日,长期工作、生活在柳州的玉林市退休人员杨先生来到今报反映,他在柳州市某医保定点药店可以刷社保卡购买香菇。在老百姓的认知当中,“香菇”是食品,什么时候成了药品,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刷医保购买?
药店确实在卖香菇
据杨先生介绍,他于5月5日来到这家药店,原本想买药,但经店员推荐买了一包香菇,而且是直接刷他的玉林社保卡付账,单据显示从个人账户扣款68元。他坦言,自己之前也曾在其他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过非药品类商品。不过,他认为药店这种行为是在违规套取国家医保基金,而且医保药店摆卖食品也不应该。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这家药店,看到店里摆放有袋装红枣,促销海报上有红枣、香菇和多类中药。在市中心另外几家药店,记者也看到了红枣等商品,其中一家还有木耳、葡萄干、银耳等。而在记者询问时,营业员或明示或暗示,可以刷医保卡或社保卡购买这些商品和多类保健品。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柳州市社保局反映。社保局马上派出工作人员专门走访了几家医保定点药店,发现确实存在个别医保药店售卖香菇的情况。
社保局确认未违规
经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实,药店卖的香菇以及红枣、木耳、银耳、葡萄干等均为中药公司生产,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并没有违反《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柳人社发〔2014〕109号)和协议管理中不得“摆放或兼营未取得非药准字、非食药监械字、非食健字、非卫消字、日用品、食品、化妆品等商品”的规定。
由于大多数人对食品、保健品及药品的辨识能力非常有限,像香菇这样容易混淆的药品就更加“傻傻分不清楚”了。而且,这类药品都在广西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之外,是自费药品,购买时医保卡个人账户不能支付,需要个人现金支付。对此,社保局工作人员要求药店必须将这些药品与医保药品分开陈列、标签标明“自费”,以便参保人员购药时能够准确辨识。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医保卡的个人账户是跟随终身、可继承的,从长远考虑,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其实就是每个人的“救命钱”,如果不好好管理,随意消费甚至套现,一旦身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时,就可能导致医保资金短缺。大家要对医保政策有所了解,正确使用医保资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图眼前一时利益违反了规定、甚至触犯了法律。
如果医保药店存在将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及材料、日用品、副食品、化妆品等套换成医保范围内费用,社保局在对药店进行结算时将拒付所涉及费用,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中止定点协议、解除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如属违法则上报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社保局工作人员希望市民能够积极向社保局举报医保定点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大家的医保基金安全。举报投诉电话:0772—2825083(柳州市社保局社保定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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