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倾销、知识产权、配额、制裁、新的质量监测标准、安全监控……当中国产品走进国际市场,遭遇各种贸易纠纷时,是否只有打国际官司才能赢得生存之路? 日前,由科特勒营销集团(中国)中心、《成功营销》杂志社、北大国际MBA联合主办的“天地人和”主题论坛上,世界营销大师米尔顿·科特勒说,还有另外一条不为中国企业所熟悉的路,那就是如果在华盛顿有了替中国公司说话的代言人,许多需要花费数百万元律师费的贸易纠纷一定会平和解决。 他的结论是,中国企业完全可采纳解决中美贸易纠纷的第二条道路,即中国企业需要华盛顿的声音。 《成功营销》杂志社主编王伟群表示,解决好国际贸易摩擦,实际就保护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成果,中国企业需要自己在国外的代言人,这是中国企业进行战略性国际营销非常关键的环节。 中美贸易纠纷 高峰即将到来 目前,美国已有“在贸易问题上妖魔化中国”的倾向,而专家预计,2005年中国企业将迎来美国对我国反倾销诉讼的高峰。“中国制造”在惠及了美国千千万万个消费者的同时,背上了所谓“破坏公平竞争、阻碍美国产业发展”的罪名。 有关人士称,审视最近几宗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发现中国的几大彩电厂家正在等待反倾销判决,而这个诉讼却是由一家美国的小型电子公司五河电子创新公司提出的,该公司只不过仅仅拥有一些彩电生产资料,而当今美国并不存在一个电视机的制造产业。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关于“倾销”的案子,而是一场关于自由贸易和华盛顿政府保护主义的“政治乒乓球”。 在纺织业,也面临着同样的景况。按照世贸组织要求,对纺织品的配额将在2005年取消,但美国纺织业仍准备调用几套保护机制来取代配额限制。 美国制造商会强调,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将会扰乱市场秩序,而美国公司一直是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主要外国投资商,他们向中国出口设备、技术和人才,并将中国的产品销往世界各地。 科特勒指出,中国和美国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由于两国具有不同的市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就应该有不同的国际分工与协作,应该在博弈中建立一个互赢的局面,而不是处于对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保护,使两个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 但在美国,每一项贸易政策的实施都受到了不同利益团体的影响,因此,这些团体出于私利,势必会游说政策的制定者,做出对中国企业不利的决定。 中国企业 需要华盛顿的朋友 科特勒认为,中国企业在处理美国事务方面,尤其是在进行高层公关方面是有缺陷的。 在这一点上,美国企业在中国的经验显然值得中国企业家学习,无论是甲骨文的埃利森、微软的盖茨,还是波音的康迪特,在过去的30年中美国企业的领袖不断开展高层外交,并通过有组织的合作,让所有在华企业一起对共同贸易和投资问题采取行动,很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而TCL的李东升、华润创业的宁高宁、海尔的张瑞敏、联想的柳传志又多久才访问华盛顿一次,并与美国政界和商界的亲密好友进行类似的谈话呢? 科特勒建议,首先,中国企业需要在华盛顿有自己的代言人,把中国企业正确、符合实际的情况反映给华盛顿的决策者,并对相关决策者实施积极的影响。中国企业必须和美国相关利益团体达成谅解,使双方能够在沟通的前提下建立互赢的局面。 中国的企业领袖应该与华盛顿的决策者建立深厚的私交,特别是负责制定政策的参众两院议员,能够及时获得第一手信息。这种沟通和交流要紧密地与中国政府现行的贸易政策一致,同时中国的企业家也需要更深入了解美国的贸易法律、具体的运作实践和相应的决策过程及其制定依据,使他们更好地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更好地处理贸易问题,以此保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利益。 其次,中国要吸引更多的美国对中国的股权性投资,不是债务性投资。无论是中国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各级政府,他们必须更深入地进入美国主流商业社会,进行招商引资,引进美国更多的FDI(外商直接投资)到中国来,加强美国和中国之间这种利益间的联系。 科特勒认为,中国必须有一部分通过兼并、收购获得一些美国的有战略价值的技术、品牌和分销资源,通过这种渠道回到美国市场。中国公司现在就要开始做好全球化的准备,通过资本和其他手段进入全球化的技术、生产、品牌、分销的领域中去,通过占有这些资产的部分股权来实现全球化。 (作者 刘金霞)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