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在建项目将全部叫停 近期对施工单位检查,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本报讯(记者 冯岚)11月9日,沈阳城北一工地发生了一起屋面现浇楼板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刻会同沈阳市建委联合组成了建设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昨日上午,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了“11·9”事故现场会,沈阳市副市长邢凯连夜从北京赶回沈阳参加了现场会。经过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一天的调查,最终认定该事故为生产责任事故,到目前为止,坍塌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 现场会上,负责事故调查的沈阳建工学院的王处长通报了此次坍塌事故的原因。造成此次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三点:一是偷工减料,通过现场检查来看,进行框架浇注所需的模板、支架及木方都存在材料缩水的问题,其所用的材料规格都偏小。比如现在工程所用的木方应该为6厘米乘8厘米,但其所使用的木方多为4厘米乘6厘米;二是擅自修改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将施工设计方案中规定的钢支架改为木支架,木支架承受不了重力导致坍塌;三是监管不严,在施工单位擅自修改施工方案后,监管单位在未经计算、核实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对方案进行默许,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造成此次坍塌事故的间接原因还有:施工单位大量使用非本单位人员;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监理公司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新城子区道义开发区无专业的管理人员。这些原因的积累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 近些年,随着沈阳城建项目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建筑安全生产的压力重重。到目前为止,沈阳今年共发生21起重大事故,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0%,共死亡22人,同比增长了57%,从这些数字来看,沈阳建筑安全生产的形势非常严峻。昨日,沈阳市副市长邢凯在“11·9”事故现场会上要求,沈阳所有的在建施工项目都要暂停,立刻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合格一个,开工一个。并责成相关部门对“11·9”坍塌事故进行深入调查,从设计方案、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到工程监理都要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近期施工死亡事故 6月21日,辽宁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东北金城建安总公司施工的大东区一楼房发生了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6月24日,辽宁示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沈阳聚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铁西区示范*和平家园工程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8月27日,沈阳宏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辽宁建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新城子区宏光小区B1号住宅楼工程,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外来人员死亡。 9月5日,由辽宁省建设集团总公司总包的和平区一住宅楼发生两起重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9月16日,辽宁东地建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皇姑区心海阳光4号楼工程,发生1起坍塌事故,死亡1人。 9月26日,辽宁大学投资建设、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的新城子区辽宁大学艺术馆工程,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依照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上述建筑单位的项目经理予以降级处理、并将事故责任单位和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录入档案,予以公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