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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系列述评:全面繁荣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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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09:2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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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 董峻)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今后的发展将探求什么样的新思路、改革应当在哪些方面实现新突破、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将在哪些关键点上下功夫?党的十六大报告为求解“三农”难题、全面繁荣新农村指明了方向。
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差距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
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为我国今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确立了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出现停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在占全国总户数三分之二的农村,和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仍十分落后,例如电网老旧、电价高昂,一半农户没有自来水。因此,把占全国人口62.7%的农民全面带入小康社会,还任重道远。
从农业生产来看,我国主要农产品供给已实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但农业内部结构仍不尽合理,农产品质量不高,低水平过剩严重,农业生产布局的专业化分工不强,区域比较优势没有发挥,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下降,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解决这些问题,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面临的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农业不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保障,而且是确保工业和服务业稳定健康增长的前提。国家计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马晓河说,近年来国内市场内需不足,关键就在农村。我国经济下一步增长要靠国内市场拉动,而目前国内千元级消费品市场在城市中基本饱和,但在农村有广阔市场。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协调城乡关系将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民家庭的纯收入仍然将主要来自农业,因此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努力方向。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现代农业,这应当是我国农业的主攻方向。
根据十六大精神,农业部已确定了当前的重点工作:通过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竞争力;进一步研究制定和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增强对农民的带动能力和对农村经济的辐射能力,同时积极发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扎实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从各国经济发展轨迹来看,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要经历经济结构的两大转换:一是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工业和服务业比重上升,二是农业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下降、劳动力进入工业和服务业比重上升。目前我国低就业率和高增长的矛盾较大,症结就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过多。因此,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由于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都很小,如果没有农村人口就业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的不断调整而仅仅是农业生产的迅速增长,必然会导致“谷贱伤农”,农民的收入不会随着农业生产的增长而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加在不同阶段分别得益于农产品提价、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进城务工等,总之得益于农业劳动力由效率较低的部门向效率较高的部门转移。但从1997年起,农村产业、就业出现了逆向调整,1998年、1999年农村工业从业人员净减少1000万人左右,农业从业人员则不减反增,农民收入增长因此出现了滑坡、停滞现象。
十六大报告提出,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并明确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加快城镇化进程,这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据测算,未来15年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45%的世界平均水平,将有2.5亿农村人口变成市民,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将增长15%。如果考虑剩下的农村人口占有资源量的相对增加和由此有可能增加的规模效益,农民收入的增速还将加快。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日前表示,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道路,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乡镇企业要加快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不断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同时,创新小城镇投资和建设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双层经营体制必须坚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对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再次明确,符合国情,也是保证农民群众根本和长远利益的基础。
农村改革的实践证明,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实行家庭承包,使农户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源泉,也是建设我国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仅适合过去、现在,也适合将来的生产方式。目前我国农村仍是小农经济,大部分农民没有其它社会保障,土地仍是其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加上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土地家庭经营加集体经济是一种很好的农业发展方式。即使农业现代化实现后,这种双层经营体制也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稳定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是双层经营体制的一个层次,不能与集体统一经营割裂和对立起来。集体经济组织要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壮大经济实力,增强服务功能,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
不久前农业部已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强调不能不顾经济发展水平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不能用收回农户承包地的办法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和搞农业产业化,也不能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剥夺农民的承包经营自主权。
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又不能一成不变。在家庭承包基础上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探索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服务,这是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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