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眼下,全省各地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然而,铜陵市的两名人大代表却因连续两年没有出席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也从未执行过其代表职务,被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终止了其代表资格。这在该市尚属首例,因而引起了铜陵市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12月14日,记者专程前往采访。据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刘国良副主任介绍,这两名同时被依法终止市人大代表资格的是李某和张某。李某原为英路集团总经理,1998年7月被免去总经理职务后,办理了工作调动手续,但并未到组织部门转办关系,工作单位一直不明。由于同时终止两位人大代表资格在铜陵还是第一次,因而市人大在作出这个决定前是极为负责和认真的。就在1999年2月召开的第十二届二次会议前夕,该市人大根据英路集团所提供的信息,曾将召开代表大会的通知寄往上海华源集团,结果被告知“查无此人”,并将原信函退回。李某原选举单位铜官山区人大在该市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前,先后几次发出通知,但均无回音。不久,该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徐仁贵与李某在电话中取得了联系。李某称,他在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参加了会议,也拿到了会议上发的《法规选编》。刘国良说,该《法规选编》是市人大办公室专为便于代表履行职责编印的,可见李某并非对其职责不清楚。 另一名被终止代表资格的是该市华龙商厦营业员张某。1998年3月,张某与单位办理了所谓的“两不找”手续而外出打工至今。铜官山区人大和华龙商厦通过多番努力,但结果还是未能与其取得联系。刘国良说,针对这种人大代表不为人民代言,不履行其人大代表职责的表现,铜陵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代表法》中“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及时作出了终止其代表资格的决定,并及时进行了补选。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裴学和告诉记者,为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该市人大常委会在终止上述两人的代表资格后,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代表守则》等;同时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让群众了解和监督他们的工作情况,以便使代表们能模范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 (本报记者张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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