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21日消息:由武汉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的武汉七环科技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魏祝衔(副厅级)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案,近日有了审理结果。日前,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1996年3月,魏祝衔未与单位任何领导商量,即写下一纸亲笔借条,令财务人员将“七环公司”100万元巨款转给了私营企业主吴某。 1995年至1996年4月,魏祝衔在先后担任“七环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不经过任何实质性考察,即擅自与香港商人刘某达成“合作经营”压缩机部件的意向。让刘某以“七环公司”的名义与国内一家大型电器进出口公司签订“购货合同”。此后,魏祝衔在未采取任何防范、监督措施的情况下,又责成刘某负责从这家进出口单位收取货款,致使“七环公司”应从购货方收回的1.5亿元货款被刘某等人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晓亮、魏号国、魏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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