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烧窗放火,准备入室行窃。室内的女主人慌乱中操起猎枪,对着火光开了一枪,不料将小偷打成重伤,后小偷在医院死亡。此案在张家界市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女主人的量刑成为各界争议的焦点。近日,经慈利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刘霞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霞玉终于走出监狱回到了家中。昨日,记者采访了此案的始末。
对火光开枪射击
今年41岁的刘霞玉与下了岗的丈夫在慈利县三合口乡街道旁,开了一家杂货店,店子红红火火,小日子也甜甜蜜蜜。2001年12月5日凌晨,正在店中睡觉的刘霞玉突然被反射到天花板上的亮光和商店北门窗户上的响声惊醒,继而发现火光闪闪,刘霞玉猜想有人盗窃作案。她跳下床,顺手拿起挂在床边墙上防盗的猎枪,跑到距有火光的窗前2米多远处,只见挡窗的编织雨布正在燃烧,便对火光开枪射击。
小偷拒绝抢救死在医院
枪响之后,还在床上睡觉的丈夫向佳新急忙起来打开灯,发现妻子刘霞玉晕倒在地,猎枪丢在地上。向佳新一边扶起刘霞玉,一边大喊:“抓强盗!”当附近群众赶来时,向佳新打开了店门。
借着灯光,赶来的村民们发现在离窗10多米的木料堆边,躲着一个人挣扎着要跑,群众一拥而上,将已受枪伤、奄奄一息的邓某抓获。刘霞玉见邓某已伤势严重,连忙请人将邓某抬到乡卫生院救治,刘霞玉、向佳新夫妇后来又雇车将邓某送往县城,后因邓某在抢救中极不配合救治,拒绝吊水,加之失血过多,于当天下午在县医院死亡。
量刑成为焦点
案发后,刘霞玉向公安机关投案,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2001年12月19日被逮捕。
此后,涉嫌故意杀人的刘霞玉究竟是应该被重判、轻判还是无罪释放成为此案的焦点。刘霞玉案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很多人认为刘霞玉的行为属正义之举。
故意杀人事出有因
三合口乡地处慈利、石门、桑植三县交界,崇山峻岭,交通闭塞,村民住房没有防盗设施,入室盗窃如入无人之境。加之该乡长期以来没有派出所,盗窃案件经常发生,当地老百姓纷纷用自卫方式捍卫财产安全。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邓某系一盗窃团伙成员,该团伙此前在不到半小时内连续两次作案,均使用撬窗、烧窗等手段。加之刘霞玉对当时情况根本无法判断,在惊慌中朝火光开枪,本想吓唬吓唬,不料邓某命丧枪口。慈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陈君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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