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出租屋治安管理等收费 每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负1亿 本报讯 (记者 周卫国 实习生 许诺 通讯员 钟洁)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的通知》,省物价局决定取消27项现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详见附表),金额1亿多元。 据介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27项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履行政府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所需必要的经费开支,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酌情予以安排。规定从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取消27项行政收费是按照已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全省收费金额少(年收费不足20万元)、以及政府部门实施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所需费用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的,在被清理的27项收费中,国家和省明确取消审批项目的有16项;全省年收费金额不足20万元的有7项,属公共行政管理职能设立的管理性收费有4项。 这次被取消的27项收费涉及公安、物价、民政、卫生、劳动、人事等15个行政管理部门。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