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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银行贪官牵出酒店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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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4日13:0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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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银行贪官牵出酒店蛀虫 顺德仙泉酒店原总经理孙庆新涉嫌贪污公款逾千万受审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通讯员胡一刀)11月21日,原顺德市仙泉实业发展公司(下简称“仙实公司”)原经理、顺德市仙泉酒店原总经理孙庆新被押上了佛山中院的被告席,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其涉嫌贪污公款1000多万元人民币和侵占450多万元港币。 两年前,佛山市检察机关在查处中行顺德支行原行长何联升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本报曾作过报道)时发现,原仙实公司经理、仙泉酒店总经理孙庆新与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且有侵吞公款1000多万元人民币和侵占港币450多万元的重大嫌疑。2000年11月6日,孙庆新被拘留,同年12月5日被逮捕。 经查,1992年上半年,时任仙实公司经理的孙庆新与港商林某洽谈后,以该公司支付300万元佣金为条件,取得林某原拥有的大良某商住区的土地开发权。同年6月28日,孙庆新代表仙实公司向原顺德大良镇国土管理所以每平方米800元的价格购入该商住区的一块商业住宅用地约38万平方米。后因缺乏资金投入,孙庆新向当时任顺德中行行长的何联升(另案处理)提出转让该土地。何联升即与香港某银行达成合作开发该地意向,规定所获利润双方分成。随后,何联升指令顺德中行自办的顺德市外经实业发展公司经理蔡伟球(另案处理)代表顺德中行与香港某银行处理开发该土地的有关事项。孙庆新伙同蔡伟球提议从转让土地过程中提高单价,差价部分三人私分。经过一番操作,孙庆新个人分得赃款1176.7 2 万元。 1997年5月4日,仙泉酒店一辆奔驰轿车失窃。1998年2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顺德市分公司赔付31.5万元给该酒店。孙庆新则指示酒店的财务人员将该款项划到仙实公司,然后又指示该公司财务人员将钱划到他自己的私人账户上,继而侵吞这笔公款。 在任仙实公司总经理期间,孙庆新还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公司资金454.9 27 万港元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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