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办大学学生可获助学贷款
2002年8月8日08:05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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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光明)近日,安徽省对国家助学贷款作了重大调整,民办大学被列入助学贷款的受惠学校行列,此举开全国之先河。
安徽省此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调整主要是贷款对象和使用范围扩大。凡是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第二学位学生),包括安徽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驻皖军校、民办学校和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使用范围也由原来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扩大到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说,民办学校已成为升学的主要渠道之一,安徽省此次在全国率先将民办学校列入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行列,就是要给予民办学校学生平等的助学待遇。调整后安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上限提高,由原来的10%提高到20%,这就意味着将有更多困难学生能够获得资助。
此外,安徽省还取消了助学贷款由学校贴息10%规定,财政贴息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不再实行分级办学、分级财政负担贴息的办法,财政贴息比例也由原来的40%提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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