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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就我劳工诉日本政府赔偿案发表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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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5日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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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赵戎)日本京都地方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诉日本国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损害赔偿一案后,引起我国社会一片谴责。昨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向本报发来一份公开声明,对此案判决深表愤慨。
声明内容如下:
2003年1月15日,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对中国劳工诉日本国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损害赔偿一案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我们对此深表愤慨。
众所周知,当年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强掳中国人作为苦役,是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实施的反人类罪行中的一部分。近千万中国人被强行掳掠做苦役,其中部分人被押至日本国。非人的虐待致多人惨死于非命。日本军国主义者与相关日本企业用残酷的手段榨取中国劳工的血汗和生命,维持战争机器,谋取巨额不义之财。
那场战争已经结束多年,亲自制定强掳中国劳工计划并直接实施了强掳中国劳工的日本方面应该向中国受害者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的赔偿。任何与此相悖的做法,都是不顾历史事实,逆潮流而动,早已并将继续受到日本、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谴责。
目前在日本国提起的多件原被掳中国劳工的诉讼,尚在东京、札幌、新瀉、群马、福冈、长野等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审理中,同时还有中国原战争受害女性、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平顶山惨案幸存者、731细菌部队受害者遗属、细菌战受害者、化学武器受害者等多起诉讼亦在审理中,对此我们表示密切关注。
多年来,一些有良知的日本律师、学者、日本国民及部分日本媒体主持正义、勇敢、鲜明、积极地向中国受害者伸出了救援之手,与中国受害者、中国律师及中国民众共同维护史实,为正义、和平、人权而不懈努力,我们对此深表谢意。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是中日友好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希望日本方面能够从中日两国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直面历史,捍卫和平,维护人权、公平、理智,负责地对待日本侵华战争中的中国受害者诉讼问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003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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