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到底给了我们什么?尽管关于他的评价声音褒贬不一,《我是刁民》的坦白带动出一种现象,我们不得不承认,是王海,让躲在书本中的《消法》变得鲜活。十年来,我们不得不承认,因为出现了王海以及由此而衍生的“王海现象”,才让我们面对假货时有了心理上的优势——尽管这优势有时仅是一种气势。
消法催生的怪胎 从知假买假到公司老总
自1995年开始尝试“疑假买假”即所谓的“知假买假”引发“王海现象”。王海的大海公司也走上市场帮助企业调查打击制售假货。
王海推出“道德”新观点,最起码的道德应当包括:一、每个人都应当自食其力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做人不能损害他人和公共的利益;三、每个人都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
红极一时的浮躁 从所向披靡到四处碰壁
“王海现象”头两年里可谓红极一时。凡是效仿“王海们”总是大获全胜。其中最典型的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何山购买了假冒徐悲鸿的奔马图,随后起诉。判决结果不仅有双倍赔偿,律师费都责令商家支付。
1997年似乎是个转折点,这年王海等人兵败水货手机。同时,有关的争议便很快凸显出来。比如说购假索赔是不是消费者。
公益私利的矛盾 从推崇道德到法网无情
某权威媒体刊载过一篇《王海是谁的牺牲品?》。该文称‘王海现象’对于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启蒙具有划时代意义”,“但并不能改变王海打假‘黑吃黑’的性质……”
有人自问:同是维权,为何杨剑昌会被人们颂为“杨青天”?而对于“王海现象”却莫衷一是呢?原因是“出于为个人赢利之目的”,所以“不高尚、不道德”。
瓜熟蒂落的收获 从利益驱动到公益诉讼
“王海现象”之后,公益打假、公益诉讼成为20世纪末的崭新词汇。
福建龙岩的丘建东屡次针对公用电话乱收费,去打一两块钱官司;郑州打工青年葛锐针对候车室几毛钱的入厕费,对铁路局一再提起诉讼,败而不懈。他们以其“不经济”的诉讼方式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部分权益,同时更将“王海现象”的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
有人认为,“王海现象”最直观的一个结果是促进了一些国有大中型商场从假冒伪劣天堂脱胎换骨的进程。信报记者朱伟东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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